2020海口下半年社保缓缴时间及申请流程
海口社保缓缴办理指南
一.延期的范围和条件
1.2019年按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下同)。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单位,承诺到期前按时足额缴纳的,可申请缓缴2020年8月至12月连续任意一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2.缓缴期间,参保单位应按规定继续申报应缴纳的三项社会保险费,到期前参保单位应及时缴纳。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时,单位和职工应当先补足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申请流程
1、参保单位应在计划缓缴起始月份的15日前提出申请。其中,计划从8月起延期缴费的,放宽至8月底前申请。
2.参保单位填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单位延期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备案申报表》(一式两份,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海口市社会保险局服务大厅(海甸岛怡新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