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区经营困难、预计2020年恢复的企业申报流程及政策解读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岗位失业保险返还工作的通知》(成社发〔2020〕159号)
二。适用范围
对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有望恢复的参保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岗位的,困难企业稳岗返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支持范围为:旅游、住宿、餐饮、会展、零售、商业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冰雪运动等行业的中小企业,以及制造业的小微企业。
三。返回标准
业务困难和复苏是可以预期的。稳定岗位企业返还标准按照大连市2019年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申报企业2019年平均缴费人数(企业平均缴费人数四舍五入)确定,人均返还7701元。稳定岗位回报资金一次性支付,同一企业当年普通稳定岗位回报和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回报不能兼得。
四。应用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1年1月31日前申报。
五、申请条件
(一)参保企业申请困难企业稳岗回归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自2019年1月起,失业保险费在我市足额缴纳。如果不是全款支付,可以先支付后申请;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保护政策;
3.未裁员或上一年度裁员率低于规定标准。“裁员率”是按照2019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人总数与2019年平均月发放额的比值计算的。30人以下(含)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中小企业不超过5.5%。
4.申报时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5.自2019年第四季度(含)起,连续两个自然季度增值税销售额比上年下降50%以上,或者连续两个自然季度进口(出口)量比上年下降30%以上;
6.自2020年起,上述第5款所述企业申报的指标在申报前一季度增长10%及以上;
7.与工会组织协商或由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讨论)制定稳定就业的措施。
(2)经市政府认定为经营困难、有望恢复的企业,且符合上述第(1)款第1、2、3项条件的,可申请困难企业稳定回报。
(三)列入信用中国(大连)网站“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和“僵尸企业”名单的企业,失业保险费不予退还。
(4)对已在有独立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稳定岗回归,其中: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劳动服务公司和无社会保障号的企业不计算在内;如果是代理,代理部分不计算在内。
(5)已批准2019年困难企业稳岗回归的企业,2020年可继续申请,前次批准使用的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六)已享受稳岗回归或困难企业稳岗回归的企业,需承诺在回归后一年内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
六。企业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沙河口区2020年经营困难、恢复希望企业回归申请审批表。1份;(附件1)
3.生意艰难,复苏在望。企业将回寄有稳定邮件的申报承诺书。1份;(附件二)
4.企业信息申报登记表。1份;(附件3)
承诺函及相关表格可从集中办提供的下载渠道获取。
七。处理过程
(1)声明和确认
为确保稳定工作补贴返还审核的及时完成,坚持“数据多跑腿,一站式办理”的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集中办公模式。地点为沙区永平街205号2楼208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业务咨询电话为84616090(此电话为集中办理的临时电话,平时咨询电话为84548060、84548061)。
1.初审:企业到集中办公地点(沙区永平街205号2楼208室)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
2.复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复审确认。
3.公示: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在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审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企业进行审批。
(二)资金分配
区人力社保局将通过企业上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批,由市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
沙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
附件列表:
附件1:2020年经营困难、有希望恢复的企业返程申请审批表。电子表格文档
附件2:困难企业2020年坚定岗位回报承诺书。文件
附件3:企业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