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
一、贵州省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
(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和非寄宿制贫困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为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元/生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625元/生年。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为每名学生提供每天5元的营养餐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二。贵阳市义务教育资助项目
(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和建档立卡的农村非寄宿制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对于标准小学寄宿生1000元/年,非寄宿生500元/年,初中寄宿生1250元/年,非寄宿生625元/年。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每天给每个学生提供6元钱的营养餐补助。标准为1000元/出生年。
三。贵阳市学生资助申请流程(一)各学段学生资助:对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保障。
(二)在原居住地办理学生贷款
应在学生入学前注册地的县(市、区、特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自2021年秋季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预科生,下同)申请贷款每年不超过8000元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至不超过1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政策来源】本文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网2022年2月14日发布:贵阳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