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场
接纳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服务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报考意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按照普通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本市将划定市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实行统一网上录取。没有参加入学考试的学生,将不会被普通高中录取。未被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生。
(2)志愿填报(排名不分先后)。
考生在中考前填报志愿,签字确认后不能更改志愿。志愿填报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县招办和初中负责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5月29日至6月1日,考生及家长可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gzgl.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天,志愿填报系统将于6月1日24: 00自动关闭。
嵩县考生志愿如下:
批次志愿:面向全县招生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公办高中1所,民办高中1所。考生可以报志愿,也可以不报。
嵩县第一高级中学和嵩县江苏高级中学。
批次2: 3公立高中。考生可以选择报二本志愿,也可以不报。
嵩县第二高级中学、嵩县第五高级中学、嵩县实验中学。
省、市提前批次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在“是否同意转学”一栏中填写自己的意见,以保存信息,但此项目目前无法实现。(3)统招生录取顺序按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全省、全市录取按录取批次依次进行。
2.省市提前批录取后,嵩县批次志愿开始录取。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各校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网上分批录取。上一批没录取的,下一批录取。平行志愿同批次有两个志愿。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的,不考虑第二志愿;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就考第二志愿学校。考生可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每批次录取后,如学校仍有空剩余计划,将在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仍未被录取的学生中征集志愿。根据征集志愿,进行补录。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
考生正常被学校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籍,不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生,不能再被其他高中录取。(四)派生入学
1.接受派位生的普通高中和享受派位生政策的初中。
接收学生的学校是嵩县第一高级中学。
享受派位生政策的学校有:全县所有初中。
2.普通高中招收的分配生比例为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60%。
3.指定学生的认证。具有分配学生资格的学生有:
(1)已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为学生,且连续3年在该校就读的学生。
(2)被分配学生第一志愿必须是接收被分配学生的高中,仅对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3)被分配到就近学校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在普通高中招生的,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配额分配方法。初中分配生数=(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注册人数/全县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总数。
5.分配学生的录取方法。
(1)具有派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派位人数和普通高中入学考试成绩,从高中录取到最后。
(2)根据被分配学生高中录取分数线,被分配学生可降低50分,且不得低于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接收派位生的高中录取的初中生人数超过该初中派位生人数的,该初中派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派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派位生的高中空缺少计划内的转调和统招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向社会公布具有本校派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招办备案。如果有学校弄虚作假,县教体局会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下一年度的学生分配指标。
(五)特长生录取
具有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特长或潜力的学生,可报考具有相应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的学校。考生资格审查和专业测试由县教体局体育艺术卫生站组织实施。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根据其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1.体育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成绩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全县文化课最低控制线)降低20%,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艺术特长生综合测试成绩合格后,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降低20%(不得低于全县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3.体育、艺术特长生,在中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前提下,按其对应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