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嵩县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办法
被派学生入学
1.接受派位生的普通高中和享受派位生政策的初中。
接收学生的学校是嵩县第一高级中学。
享受派位生政策的学校有:全县所有初中。
2.普通高中招收的分配生比例为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60%。
3.指定学生的认证。具有分配学生资格的学生有:
(1)已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为学生,且连续3年在该校就读的学生。
(2)被分配学生第一志愿必须是接收被分配学生的高中,仅对考生第一志愿有效。
(3)被分配到就近学校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在普通高中招生的,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4.配额分配方法。初中分配生数=(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注册人数/全县应届毕业生总数)×接受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分配生总数。
5.分配学生的录取方法。
(1)具有派位生资格的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派位人数和普通高中入学考试成绩,从高中录取到最后。
(2)根据被分配学生高中录取分数线,被分配学生可降低50分,且不得低于本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3)接收派位生的高中录取的初中生人数超过该初中派位生人数的,该初中派位生指标自动取消。
(4)初中派位生名额未完成的,接收派位生的高中空缺少计划内的转调和统招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向社会公布具有本校派生资格的学生名单,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招办备案。如果有学校弄虚作假,县教体局会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初中下一年度的学生分配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