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佛山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最新)
高温津贴标准(2022年)
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提高至每人每月 30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要折算高温津贴的话,每人每天 13.8元,发放时间为6-10月。
政策规定:
2011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该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完善了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
2012年5月,广东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高温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和标准。
2021年5月,广东省人社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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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高温津贴?
在这些情况下,应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每年6月至10月安排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
劳动者从事露天作业,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