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地人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天津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
1.失业前,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收集方法:
1.失业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自助一体机、参保地或常住地经办机构首次申请。
2.每月5日至25日,失业人员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APP、自助一体机、首次申请的经办机构等任意方式申请按月发放。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月度申领手续的,不再享受当月失业保险待遇。
申请地点:
没有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
所需材料:
凭失业登记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