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如下:
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缓缴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后,可以缓缴,缓缴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
失业保险费减免规定: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需要减免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后,可以减免,减免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用人单位经批准缓缴或者减缴的期限,不影响其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