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年度汇算公式(附税率表)
2020纳税年度最终计算公式
应退还或补偿的税额= [(①综合所得-② 6万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σ捐赠)×σ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2020年预缴的税额
公式的详细信息:
①“综合收益”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收入:
工资、劳动报酬、报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在计算年应纳税额前可扣除五项,即:
个税起征点为6万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费用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合格的慈善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见下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收益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