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认定材料有哪些?附提交方式
天津市工伤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示:
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受到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