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认定规范指导手册

一旬是多少天2022-08-10  7

2022天津工伤登记指南

"天津工伤登记

什么是工伤登记:

工伤登记是指分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对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经审核确认为老工伤或退役涉核部队的工伤职工进行登记的业务流程。职工工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可以将工伤认定决定信息导入工伤支付系统。老工伤、涉核部队退役人员需要提供相应的审核表格,确认后即可完成工伤登记。

所需材料:

1.《天津市享受工伤待遇职工综合信息采集(变更)表》;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认定通知书;

3.建筑工程工伤职工信息登记表(建筑工程工伤职工发生时填写);

4.《老工伤人员登记审核表》(老工伤人员登记时提供);

5.核部队退役人员审核表(核部队退役人员登记时提供)。

处理方式:

去柜台办理。

注:

1.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未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延期申请的,申请认定前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支付。

2.对新录用的员工,参保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就业当月缴纳的,应当在下月申报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3.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规定》(津人社局〔2019〕32号)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并出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定通知书》。

4.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在《天津市享受工伤待遇职工综合信息采集(变更)表》、《建设工程工伤职工信息登记表》、《工伤职工带薪停工期限确定通知书》上加盖单位印章。

处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都可以做生意。

社保分中心都可以办理。

注:上述处理指南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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