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被鉴定人的有效医学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证明)、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重大检查报告等医学资料;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申请确认停工留薪期、延期停工留薪期和伤残等级鉴定争议的,应提供《停工留薪期确定通知书》或《延期停工留薪期确定通知书》和《延期停工留薪期申请回执》。
2.革命伤残军人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提供伤残等级审批表。
3.申请人是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申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申请伤害和非伤害认定的,应当提供人社行政部门出具的伤害和非伤害认定通知书及事故说明。
5.申请职业康复的,应当提供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和康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