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全国个税扣缴方法调整(附政策全文)
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国税代扣代缴方式(含全额政策)
内容:以前应届毕业生等新招人员往往是先多扣一些税,第二年再退税。以后大学生可以直接少扣当月的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新员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阶段税负开始减轻。
政策实施时间:7月1日起。
公告全文:
公告解读:
新政条款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缴义务人可以按照5000元/月乘以截至本月的当年纳税人月数计算费用累计扣除额。
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如果纳税人只是在入职前偶然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受影响,仍可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如纳税人小王自2020年1月至8月未找到工作,未取得任何工资、薪金收入。他只领取了8000元的劳务报酬,按照单笔收入20%的扣缴率代扣代缴了预提税。9月初,他找到了新工作,开始领工资。那么,在为小昭计算扣缴9月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新入职单位可以扣除年初以来计算的累计扣除费用,为45000元(。
此外,《公告》还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取得实习报酬的,扣缴义务人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开始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缴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