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认定咨询电话

猫儿山2022-08-10  18

青岛市工伤认定可提供法律救济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

部门:青岛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市南区山东路10号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C区一楼大厅

电话:0532-12348

行政诉讼[S2/]

部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市南区山东路16号

电话:0532-80880805

扩展阅读>: gt gt

什么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

符合《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吸毒;

3.自残或自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1877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