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租房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长春租房定居
受理条件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落户的,持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身份证到拟落户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二点、第四点、第五点、第六点)
处理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三险缴纳证明
处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长春各区派出所。
处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办理流程:
(图片来源:吉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