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工伤申报流程

通勤什么意思2022-08-10  19

2022温州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指南

1。声明对象和时间

一、温州市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在2022年6月27日前申报2022年度缴费工资,对于2021年12月底前仍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员(含2022年已退休人员)。

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根据已申报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确定,无需再次申报。

2。声明方法

(1)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定位其参保地区,搜索“参保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核定”;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参保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进行网上办理。具体网上举报流程附后。

(2)窗口申报

因特殊情况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请于2022年6月22日前持用人单位工资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3。申报要求

01.参保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

2.职工2022年的缴费工资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工资收入申报。职工上年度月工资收入=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上年度工作月数,精确到人民币。

4。基数已启用

省级社保机构发布后,社保机构将采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确定2022年的缴费基数。以及2022年1月以来已征收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结余结算。

注:对逾期未申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职工当期缴费基数的110%在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进行调整。

5。相关问答

工资申报时间和缴费基数起始时间?

我市缴费工资申报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至6月。缴费基数起始时间按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市人社局官网及公告。

核对单位申报后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新的缴费基数开始前,单位可以通过“参保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重新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以单位上次申报数据为准。新的缴费基数启用后,单位需要通过“参保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审核”模块进行调整。

温州社保机构咨询电话

6。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01.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法人登录后,定位参保单位对应的县(市、区),点击【部门服务】,选择【人力社保局】。进入人社局界面后,点击网页下方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以温州市为例:

02.选择【保险征缴】,点击“参保个人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

03.阅读用户说明,点击“开始工作”按钮。

04.进入界面,选择批次指南或按人输入。

【批量指南】选择批量指南,需要先下载模板,填写后批量导入。

用EXCEL打开下载的模板文件,填写相应内容并保存。不要修改表格格式。

[按人员输入]

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7。查询支付工资申报

访问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www.zjzwfw.gov.cn),进入社会保险网报系统,选择“保险征缴”,通过“缴费工资申报查询”模块输入查询年度“2022”,点击“查询”按钮。单击人数链接查看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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