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流程图

dota是什么游戏2022-08-10  61

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关系延续过程

1.参保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迁移与否,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继续领取待遇。福利的资格确认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员户籍迁入本县的,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手续。

2.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县转移的,转移地社保机构应当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以下简称《转移申请表》),向转移地申请转移关系, 或者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地下线下服务通道,填写转移申请表。

3.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受理转移申请后,通过数据比对核实相关信息,并在收到转移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

4.转移申请获得批准后,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以下简称转移系统)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出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受理通知书》)。

转出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受理函后,应及时核实申请转移的参保人相关信息,在业务系统中为参保人结算利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通过转移系统传输至转出地县社保机构, 并按照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次月通过金融机构将参保人个人账户一次性划拨至转出地县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终止申请人员转移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按规定留存原始记录备查。

转入地县社保机构通过转移系统下载审批表,确认转入个人账户已足额支付后,及时办理实缴,并通过转移系统进行完成反馈处理,将参保和转移信息录入业务系统,为转入人员建立并记录个人账户,并将个人账户记录信息告知转入人员。

5.参保人对转移的个人账户记录有异议的,社保机构应当允许参保人通过线下服务渠道提供证据材料,申请核实。转出地县社保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联系转出地县社保机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参保人。

6.在转移过程中,被保险人可通过转移地互联网服务渠道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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