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投靠养父母落户需要哪些材料?附条件
外省市投靠养父母
满足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的公民收养子女并取得收养登记证。收养人以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名义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被收养人已在户口所在地、外省市登记,未满18周岁(含)。经我市公安机关DNA拐骗比对排除后,被收养人可向养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
所需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4.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
5.我市刑侦部门出具的DNA绑架比对鉴定材料;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和户主同意定居的声明;
8.能证明业主与落户人员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系统查询的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