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怎么申请?
2021年1月1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正式发布实施。此次《通知》将社会散居孤儿和重点困难儿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水平。救助比例最高可达100%,个人救助最高可达15万元以上。
医疗救助申请程序
1.贫困人口等低收入家庭成员由民政部门认定,医保部门共享信息后享受医疗救助。其他困难居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申请,非青岛市户籍的向居住地街道(镇)申请。
2.对贫困人口、低收入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认定后符合规定的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个人不需要申请其他操作。贫困家庭成员认定后,对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人工报销,并向提出申请的街道(镇)提供就医有效材料。
3.贫困人口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的有效期与民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期一致。低收入家庭成员有效期为12个月,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申请同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