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金申领材料
申请材料
本市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台湾省同胞提供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养老保险手册(2006年7月1日前提供)和劳动用工手册原件(已办的提供);
3.我有厦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4.2003年以前,首次申领失业保险的,须提供本人档案(档案含劳动合同及招聘登记表或市人才中心出具的人才介绍信);
5.从外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1份。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外地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台湾省同胞提供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向外国人提供永久居留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我有厦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3.本人养老保险情况说明(2003年7月前在厦门参保)。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