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保没交够20年怎么办
参保人在本统筹内连续缴纳保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统筹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含)以上,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以上的,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后,可享受本统筹内退休人员待遇。
未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的参保人员,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户籍,在统筹地连续参保缴费至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统筹地按月、按缴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至符合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统筹地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待遇。
(二)未在统筹地登记,但在统筹地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统筹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应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直至符合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可办理并享受统筹地退休人员待遇。
除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另有规定外,未在统筹范围内登记的,不在用人单位就业,也不符合统筹灵活就业人员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和享受统筹内退休人员待遇。
本条第(一)、(二)项相关参保人员继续参保缴费期间,其医疗保险待遇参照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