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疗救助申请方式(附申请材料+流程)
长沙市医疗救助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不同类型的援助以不同的方式适用,如下所示:
一、一站式结算申请方式
1。应用程序对象:
第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上无人陪伴的儿童。
二类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2。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3。申请流程
一类、二类救助对象凭身份证和相关资料到身份难以识别的县“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享受医疗救助。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按规定即时结算。
二。救援后的应用方法
申请对象:不符合一类、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医疗费用较高,基本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第三类救助对象);在市外就医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其他不能实行“一站式”结算的情形。
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证明材料;本年度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和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申请流程:
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证明材料、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和本年度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一、二类救助对象的困难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困难认定地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和材料。
三。再救援的应用方法
医疗救助达到年度限额的救助对象持身份证、户口簿、病历、医疗费用结算单据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再救助申请(也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并提供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乡村振兴部门的返贫风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