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小学的入学安排
(1)查看预报名和准考证
1月16日至30日,所有需要在本地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需要照顾的军人子女除外),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参加预报名。
2月1日至5日,本辖区将查验一名成功学生的准考证,现场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父母的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不得扣押。有四种情况:
①去划片学校核验的,携带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不符合内生条件的本地学生,到区教育局招生办核对入学凭证,并应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其中,非集体户还需携带户口簿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房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③随迁子女应携带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的居住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居住证住址的房产证材料和知情同意书,其他材料如辖区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父母所在市区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提供;
④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到区教育局招生办查验入学凭证,应携带适龄儿童身份证件、监护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政策照顾凭证(相关部门的认定材料)。
7月3月12日,区公办小学通报了片上、机上儿童入学证明核查结果。
(二)登记和注册
1.8月18日至20日,晋安区小学接收当地姓名不详、不符合内生条件的学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有三种情况:
①未预测姓名的在片学生向划片学校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未及时预测姓名的原因并补录报名,经核实后由学校受理。你要携带户口簿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②经区教育局准生证审核,不符合内生条件的本地学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向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安排就读后在相应小学注册,并应携带经核实的准生证材料;
③不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条件、姓名未预测、不符合在片生条件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不含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查验入学凭证,统筹安排小学入学,并携带户口簿及相应材料。
2月22日,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公布招生结果,新生在列(不包括随迁子女)。
3.该区所有学生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到学校注册。
(3)随迁子女填报志愿,被录取
随迁子女志愿填报和入学时间安排如下:
1.8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向辖区内随迁子女开放的小学学位余额;
2.8月23日至24日中午12:00,随迁子女通过小学招生预报名系统网络填报志愿;
2008年3月25日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派位结果;
2008年4月26日,区教育局对计算机派位未录取的孩子进行统筹安排,并公示统筹安排结果;
2008年5月27日,区内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随校流动儿童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