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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申请人拿到了轮候号,在什么情况下会取消轮候号?
答:申请人取得轮候号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轮候号,已取消的轮候号不再使用:
(一)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
(二)已分配租金(包括分配租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五年内未参加租赁意向登记的;
(四)申请变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
(五)独立申请的单身人员在轮候期间死亡或迁出广州市区户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