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医保政策

山东青岛医保政策,第1张

青岛医保参保条件

员工医疗保险

1.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Ps:员工的医保不能单独交,员工的养老金必须同时交。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1年养老金后,可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

居民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

2.具有本市中专及以下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学前教育机构(幼儿园)的注册子女,包括非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机构的注册子女,需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社保1年以上。

3.青岛市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全日制学生。

4.成年居民,具有本市户籍,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5.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外地居民在办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应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经本人承诺,未参加青岛市外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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