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9月1日汽车以旧换新

平价上网2022-08-09  8

2022湖北汽车以旧换新细则

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回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补贴期间,个人消费者以个人名义报废或转出湖北车牌的旧车,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均可申请补贴。

报废或转让的老湖北号牌汽车首次登记时间必须在2017年1月1日前,2022年6月1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不包括同一天。

二。补贴期

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赛事日期另有公告,以新公告为准。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车购买合同日期、新车发票日期均在补贴期内。在完成车辆注册并取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必须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逾期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旧车报废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3000元/辆

老旧车转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

补贴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四。补贴方式

属于补贴范围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自己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在省内厂商授权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个人在省内领证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的申请材料。

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补贴资金将转入符合条件的购车人(个人消费者)的银行账户。

五、申请批准拨款

补贴期间,经销商每月将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给当地市州汽车消费主导部门。

各市州汽车消费领导部门负责按照职责分工,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及时审核经销商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车辆信息(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经销商。各市州汽车消费牵头部门将汇总的汽车保有量和补贴金额(含所辖县、市、区)报送省经信办,由省经信办负责提出省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省财政厅将及时向相关地区财政部门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六。监督和管理

省经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指导地方相关部门对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

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经核实的个人消费者或者与他人、经销商串通,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其失信信息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省内厂商授权经销商名单由省经信厅委托相关机构汇总后另行发布。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供的主要材料:个人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购买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

本细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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