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为做好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公布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条件
(1)户籍和房产地址相同的居民子女就学。
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独立财产权一致(简称“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入学。
(2)户籍和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上学。
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我区的,由区教体局负责入学;如果房产在我区,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入学有困难,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居住证办理半年居民子女入学。
坚持把公办学校作为随迁子女就学的主要安排。截至2022年8月31日,随迁子女在我区已有半年居住证的,应当按照居住证所在区域在相应服务区域的学校进行登记,并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统筹安排入学。
(4)其他儿童和青少年上学。
1.住房租户的子女上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75号)及其配套文件。
2.残疾儿童和青少年上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学区范围,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学服务,为其确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蚌埠市第四小学“特殊教育辅读班”按名额招收本地区智障适龄儿童少年。
3.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子女入学。由侨务(台)部门和外事部门分别出具证明,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军队转业干部子女上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在本区,子女由区教体局入学。
5.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享受与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同等的入学政策: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房产所在地居住的户口;②父母被公派出国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本地区房产所在地随祖父母登记,并在当地实际居住。
(五)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1.军人子女上学。根据《安徽省军人子女优惠教育实施细则》(郑联〔2021〕1号)、《合肥市军人子女优惠教育办法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关于加强军人子女优惠教育的指导意见》(合教办〔2021〕6号)。
2.一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巩峥〔2018〕27号)执行。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子女入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2019〕64号)。
4.2020年支持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在疫情期间上学。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湖北医务人员鼓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
5.引进高水平的天才儿童入学。根据《关于修改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府发〔2019〕10号)。
三。入学程序
(1)持有本区户籍、房产、居住证的居民子女入学。
可以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采取“网上招生,或网上预约、线下考试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
1.本区户籍和房产居民子女上学。
(1)小学入学
网上报名。7月4-7日,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显示注册成功,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如果审核不通过,可以直接去学校审核材料。
预约线上线下考试和录取。7月4-7日,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预约线下审核时间。根据系统提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直接线下考试录取。7月4-7日,老年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网上报名或预约的,无需网上报名或预约。他们可以直接去相应的学校审核材料。
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名的,于7月18日到相应学校进行补充报名。
小学招生必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房产证。
(2)初中招生
凡有小学毕业生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于6月24-26日到区教体局办理小学毕业生到初中集体报名手续。家长无需网上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在其他区就读回我区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间为7月8-9日,补充报名时间为7月18日。他们应该在合肥市蚌埠路第二小学办理注册手续。
小学毕业生报名初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房产证;
④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校登记表或小学结业证书。
2.持本区居住证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或预约,凭相关材料,按照居住证所在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服务区域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时间为7月22-23日,补充报名时间为7月28-29日。
应向随迁子女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居住证(居住证自2022年8月31日起半年);
(2)我市商业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劳动合同;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④户籍;
初中招生还须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盖章的学生登记表或小学结业证书。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儿童的优惠政策。
其他儿童少年和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根据相关政策和流程,无需网上报名或预约,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和考试。
四。相关要求
(一)制定招生计划。各学校要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布致家长信、学校招生公告等。在学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和校园公告栏上,及时公布学校招生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
(2)加强招生宣传。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设立专门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家长解释和服务工作。要抓好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落实,做好不动产信息登记和学位信息查询工作。
(3)严格规范招生。公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时间节点、程序和方式,不得非法从其他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