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就业服务补贴办法。目的是鼓励商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我市企业解决疫情期间用工短缺问题,确保企业在抗疫期间能够稳定工作、恢复生产。
补贴对象
在东莞注册,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补贴项目
(1)事业单位为我市企业推荐就业,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事业单位推荐就业补贴。推荐技师(中级职称)以上的,按700元/人标准给予推荐就业补贴。
(2)事业单位一次性向每个企业推荐50人及以上,200元/人按第一个补贴项目标准给予事业单位推荐就业补贴。比如,甲组织向乙企业推荐50名普工,甲组织能拿到的补贴是:500 * 50+200 * 50 = 35000元,比第一个多10000元。
(3)组织东莞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工作的,根据工作天数,组织按照20元/人/天的标准推荐就业补贴。再比如,如果A单位向B企业推荐10名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为期10天,那么A可以得到的补贴为:20 * 10 * 10 = 2000元。
以上三项补贴,推荐须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提出,申请须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而且三项推荐就业补贴,推荐人员每人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已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成协议,为我市“春风行动”网上招聘会开辟专区,为企业提供网上招聘服务。服务期超过2个月的,按照每场招聘会1000元标准给予事业单位专区服务补贴,每所事业单位申请专区服务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此外,申请必须在“春风行动”招募后一个月内提出。
现在,“春风行动”线上招聘活动专区已经开通:智通、杜才子、智联招聘。这些机构服务2个月,记得领补贴。
对于上述四项补贴项目,人力资源机构服务的企业应为重点企业、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国计民生企业等重要企业。相关企业名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发送至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所院校申请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提交
(一)申请推荐就业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成功推荐人名册及身份证、技能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服务协议复印件、服务费发票复印件、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3.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特区服务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协议复印件和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2.补贴申请表。
相关花名册和表格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点击此处进入)
申请程序
(1)提交资料。向机构所属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接受初审。镇街(园区)人社局进行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批。
(3)审核公示。符合评审要求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拨付资金。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纳入补贴范围。
温馨提示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的组织,除追回全部补贴外,还将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