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业券发放对象
“就业卡”签发给:
在广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就业券”政策: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就业凭证”流程:
01。问题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券”(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02,检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地企业就业和社保参保情况进行系统的数据比对和核查。符合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条件的,生成企业就业凭证持有人花名册(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03。通知
核实后,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将《企业持用工凭证人员花名册》短信发送至企业。
04。确认
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确认(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05。宣传
企业确认后,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06,发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将《持就业凭证人员名册》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