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就业券经办流程
办理“就业凭证”流程:
01。问题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券”(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02,检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地企业就业和社会保障保险情况进行系统的数据比对和核查。符合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条件的,生成企业就业凭证持有人花名册(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03。通知
核实后,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将《企业持用工凭证人员花名册》短信发送至企业。
04。确认
登录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请确认(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05。宣传
企业确认后,由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
06,发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要求将《持就业凭证人员名册》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账户。
其他事项:
(1)《就业券》持有人每年使用《就业券》不得超过两次。也就是说,企业每年吸收同一《就业证》持有人就业,享受就业补贴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二)南宁和柳州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做好本地系统与自治区数字人社系统的对接工作。
(3)保留企业原有的线下申请渠道。
(4)享受政策的企业应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本作品执行期限与桂九发[2020]4号文件执行期限一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