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6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2〕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1)在本市完成初等教育的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
(二)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并申请由政府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
二。准入原则
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下同)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实行小学、初中免试入学办法。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当地初中招生计划数的,按照“户一致、产权独立、实际居住地”的原则录取,录取到满为止。报名后仍超编的学生,由报名的初中学校进行报名。乡镇学校由学区根据学校的程度和学生的排名统筹安排;中心由市区教育局、相关学区、学校根据学位、学生排名等情况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农民工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合法稳定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属于武鸣区非中心城区户籍。农民工子女原则上不入学。)中心城区初中有空剩余学位的,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位已满的,安排就读中心城区及周边双桥镇中心学校大育才未来学校、双桥镇腾翔初级中学、宁武镇中心学校、太平镇中心学校、萝卜镇中心学校。
三。录取方法
(1)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中心城区就读初中的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应符合中心城区户籍、居住、就业等相关条件。毕业学校收集小学毕业生材料(户籍、居住地、就业等相关情况),进行初审。指导学生填写《2022年武鸣区中区初中一年级新生信息采集表》(附件3),填写《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中区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及统计表》(附件4)。对于有资格在中心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将建立一份登记名册并移交给他们的对应方。原则上,不符合中心城区初中要求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初中。初中为在中心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拟定的预录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学区审核后上报市区教育局。市区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局武鸣分局、自然资源局,对户籍、住所(住房)、就业信息等真实情况进行比对。在中心城区就读的,由城区教育局、程响学区及相关学校统一招生。将张贴被录取的初中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武鸣区户籍返乡的小学毕业生。程响镇、双桥镇户籍需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户籍材料到市区教育局登记,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学区、学校统筹安排就读初中。其他乡镇户籍,需要回户籍地就读初中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户籍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由相应学区统筹安排。
(3)武鸣区非户籍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武鸣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有意在武鸣中心城、双桥学区就读初中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户籍材料、居住证、生活材料、就业材料向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学区、学校统筹安排就读初中。市中心中学有空以上学位的,统筹安排排名靠前的随迁子女就读;学位已满的,安排就读中心城区及周边双桥镇中心学校大育才未来学校、双桥镇腾翔初级中学、宁武镇中心学校、太平镇中心学校、萝卜镇中心学校。
有意在武鸣区其他镇读初中的,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户籍材料、居住证、生活材料、就业材料向相应的乡镇初中提出申请,由相应学区统筹安排。
(四)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以及其他符合城市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特殊贡献人员等。,会带着相关材料到市区教育局报名。同等条件下优先调配。
四。报名材料和报名时间。
所有材料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订购)。
(一)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具有程响城镇户籍的,提供户口簿、房产档案查询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材料。
2。武鸣区程响镇以外的城镇户籍。父母在中心城区有房且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和房产档案查询证明(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学生参照此办法);在中心城区无房或虽买房但未实际居住的父母:提供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3。非武鸣区户籍。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注:(1)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有三种情况(可以用其中一种):①有独立产权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购房的(以交付入住为准),需提供不动产登记和档案查询证明或其他不动产证明材料。②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在其中的在家族中运行的,提供祖父母、父母(共3人)的不动产登记和档案查询证明及能证明祖孙关系的证明材料。③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附房东房产证明材料)和能证明实际租金的材料(房租、水电缴费凭据等。).
(2)合法稳定就业材料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就业证明,即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证明、工商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国家规定的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家长将上述材料和《2022年武鸣区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3)于6月17日前报送小学,小学核实并分类整理汇总成花名册和统计表(见附件4),于6月29日前报送程响学区(核实后)和市区教育局,再转初中核实。各初中校核实后形成预录取花名册及统计表(见附件4)民办学校(城西学校,人人教育未来学校)毕业生如欲在中心城区公办初中入学,家长于6月20日将相关材料(验原件、复印件)提交至程响学区,市区教育局、程响学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验。
(二)武鸣区非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在当地初中入学的,在相应学区组织下,根据学区内初中学位供应情况,妥善开展初中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C) 户籍在武鸣区已返乡的小学毕业生。6月30日持户口簿及学籍相关材料(如报到手册、学生证等)到辖区初中报名。)(户籍在程响镇、双桥镇的,到市区教育局登记,户籍在中心城区的,还应提供不动产登记和档案查询的证明或其他不动产证明材料)。逾期则视为放弃在原地学习。(核对户口簿和居住资料原件,复印件存档)
(四)武鸣区外户籍农民工子女。符合在市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家长应于6月30日持以下材料到市区教育局(解放街2号)办理: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籍相关材料等。,逾期不予受理。
(5)为做好学位统筹安排,在武鸣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如放弃对口直升初中学位(例如回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其他民办学校等。),学生本人需写一份申请表(家长签字)并附相关材料于6月23日前到小学毕业学校。各小学毕业学校报学区汇总后,于6月24日前报澄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批(作为学籍审批依据),逾期不再办理。
五、初中学区学生政策
根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武鸣高级中学本地户籍招生计划中一定比例的名额按批次学生数分配给初中(包括教育局分配给未来学校供大家使用的学生)。进入初一,有武鸣户籍,被武鸣区教育局转到所有初中三年。在该初中有三年学籍的,可被认定为该初中本地生,初中毕业可享受武鸣高中定向招生政策。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的学生、进入初中时主动放弃学籍的学生、选择就读非本地学校的学生或有其他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本地学生。等他们初中毕业,就失去了竞争武鸣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各初中要做好批次初中生报名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准确掌握连续三年在校就读的批次学生情况。
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录取的学生,如已被计算机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资格,需要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统筹安排,按照“户内一致优先,同类排名靠后”(同类指本地户籍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原则录取。这样的学生不属于本地学生。未被计算机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招生。原则上在东盟经开区辖区内办学并经东盟经开区或市级批准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东盟经开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招生。
六。工作分工
(1)市区教育局负责各学区的招生分配。
(2)各学区负责辖区内初中招生的分配。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区和市直属初中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各项招生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因业务不熟或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二)各学区、各直属初中要根据学校规模、生源等情况,统筹安排本辖区内初中新生入学。,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镇上有两所初中的地方,学区要科学合理分配学生,原则上要按地段划分。
(3)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1。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2。依法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本市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武鸣区招生。
3。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方式和录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的指导下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可以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不能兼而有之。严格落实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所有在校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计算机随机录取。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如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需要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教育局按照“户内一致优先,同类排名靠后”的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学生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四)中心城区各初级中学、双桥镇中心学校、腾翔初级中学、太平镇中心学校、宁武镇中心学校、罗波镇中心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好外来人员子女入学接收工作。对市区教育局招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审批后,在本市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在居住地享受与有常住户口的学生同等待遇。
(5)初中招生应坚持依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通过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均衡上课。不能以各种名义划分学校的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六)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1.各初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市区教育局同意,初中非法招生的学生不予转学。
2.各学校应在开学后30日内,将新生信息数据详细录入南宁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并于9月30日前将核实后的新生数据报送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新生学籍经核实后生效。
(七)各学区及市区直属学校必须按照《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认真规范2022年招生行为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八)做好学校辍学控制工作。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对本辖区小学毕业生进行跟踪核实,摸清去向,发现未入学的,要主动与当地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联系,督促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切实履行义务教育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辍学。
八。其他事项
(一)程响、双桥、马岭学区于7月1日前将本辖区初中招生计划报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
(2)各学区负责在7月1日前对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进行核实。
(3)7月22日,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1)。
附:1。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2022南宁市武鸣区初中新生登记表
3.2022武鸣区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4.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中心城区小学毕业生名册及统计
5.2022南宁市武鸣区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预录花名册及统计表
6.2022年武鸣区中学招生排名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