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超能力风云录2022-08-08  26

2022年南宁武鸣区小学招生工作通知

各学区、实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未来全民学校:

为保障我市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22〕6号)、《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2〕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预约在

一、招生对象

(1)具有武鸣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

(二)持有武鸣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居住并申请政府安排入学的。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①中心城区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5周岁,即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②不具备其他条件的小学,经向学区申报,市区教育局批准,可推迟至7周岁。)

二。准入规则和措施

(1)武鸣区户籍适龄儿童

1。报名上学

适龄儿童应当随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动产登记地址,下同)为准就近入学。除盲、聋哑、弱智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在城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外,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应当在户籍所属学校随班就读或者被送到家中。

2。报名材料

(1)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子女结婚证或出生证明等。),必须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发出。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材料,如不动产登记证明(可持身份证在武鸣区行政服务中心或自然资源局自助打印,下同)。以合法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前实际居住。(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二)允许移徙工人的子女入学

1。基本条件

(1)父母及子女在武鸣中心城区以外城镇有自己的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有合法稳定就业。

(2)父母及子女在武鸣区外有自己的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有《居住证》,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

2。注册材料

报考武鸣区中心城区的学校,需要向当地学校提供以下材料(当地学校具体负责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以便当地学生报名初审材料经学区审核后提交市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户口本。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结婚证或儿童出生证明。

(2)居住证。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武鸣中心城区有效居住证(不需要武鸣区户籍)。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有三种情况:

有独立产权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购房并已实际迁入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和档案查询证明或其他不动产证明材料。

这是家族遗传。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地址在武鸣中心城区的,应提供祖父母和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和档案查询证明(共3份)及能证明祖孙关系的证明材料。

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租房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不动产登记及档案查询证明(复印件2份)、房屋租赁合同及能证明实际租金的材料(房租、水电缴费凭证等。).

(4)合法稳定的就业材料。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鸣中心城区就业的证明,即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含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以实际经营为准)等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武鸣区户籍子女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无需提供工作材料)

以上材料须在2022年7月8日前发放(订购)。

为了更好的配合学校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供材料(如水电费缴纳情况、店面图片、流水账等。)购买后的实际入住情况和营业执照的实际经营情况。

报考非中心城市学校的,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由受理学校审核。

由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学后在市区户籍学校服务区内与学生混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还可以参加各种活动和评比。

三。工作要求

(一)保障学龄儿童上学的权利

1.各学区、各小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等规定,确保本辖区适龄儿童依法入学,让每一个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都能接受。

2.各学区、小学要主动联系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动员适龄儿童入学。如果发现适龄儿童未入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会督促家长带孩子到学校入学。

(2)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严格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排课规则,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要求,在小学一年级开设过渡性活动课程,注意衔接幼儿。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海外班”等名义招生。对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因公牺牲的残疾警察等优抚对象,以及符合市区招商引资、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做出特殊贡献的子女,要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惠政策。

2。残疾儿童保证就近入学。大力推进全纳教育,优先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要为中重度残疾儿童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对需要特殊照顾又不能上学的,提供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学校安置有争议的,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确认,提出学校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途径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3)规范招生秩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小学招生地段由市区教育局和各学区统一协调划定。所有学校招生必须服从各学区的抽签划分和学生分配。

2.学校招生应坚持依法免费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均衡班级规模。不能以各种名义划分重点类和非重点类。

3.各学区、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认真规范2022年招生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严格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

1。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当根据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2。依法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本市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武鸣区招生。

3。明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方式和录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的指导下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时,可以自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但不能兼而有之。严格落实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如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需要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教育局按照“户内一致优先,同类排名靠后”的原则(同类指本地户籍学生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按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5)定义报名工作时间

1。发布招生预警。6月底,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前学位供给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时,对市区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确保中小学开学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的大班额产生。

2。宣布招生批次。6月中下旬,程响镇各小学、实验学校将学校招生区域划分方案上报市区教育局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各校公布招生简章。【/S2/】2022年6月30日,全市所有学校向社会公布统一招生简章(附件1)。

4 注册期。

(1)网上报名阶段(仅限中心城区小学)(7月1日-7月8日),在中心城区小学报名的家长按照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报名阶段(7月9日、10日)

7月9日,注册儿童(不含已注册儿童)到当地学校注册。

7月10日,随迁子女和户口登记的子女到当地学校报名。

5 现场核查。【/S2/】7月11日至15日,中心城区各小学要详细核对报名信息,现场核实是否实际住校或经营。

6。提出录取意见。中心城区各小学认真复核申报材料,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拟不予录取考生名单,填写《2022年南宁市武鸣区小学一年级报名花名册及统计表》(附件4),报学区审批后,于7月18日前上报市区教育局(实验学校直报)。

7。已发布。中心城区各小学分别于7月20日、7月27日前收到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定的新生名单。市区中心小学张贴两次:

第一次发帖时间:7月22日上午9点。

张贴对象:武鸣区中心城区户籍儿童(户籍儿童除外)。有以下三类:A类(拥有独立产权的一致户),B类(拥有独立产权的不一致户),C类(没有住房或非独立产权的户)。

第二次发帖时间:7月29日上午9点。

发帖对象:随迁农民工子女分为以下四类:D类(有独立产权且实际居住)、E类(有或无独立产权在其中在家庭中运行)、F类(有房但未实际居住,目前暂时租房居住)、G类(租房居住)。挂靠户籍的,根据家庭实际住房情况划分为D-G类。

并按要求出具《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

非中心城区小学将新生名册报相应学区审核,并于7月29日上午9: 00张贴审核通过的新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5)。

(六)加强学籍管理

开学后20日内,各学校将新生原始数据录入南宁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并于9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新生数据报送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新生学籍经核实后生效。

附件:1.2022南宁市武鸣区XX小学招生简章(中心城区示范小学)

2.2022南宁市武鸣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

3.2022武鸣区市中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4.2022南宁市武鸣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花名册及统计表

5.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武鸣区中心城区2022年小学入学排名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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