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公租房官网

蜀客2022-08-08  14

2022苏州高新区公共服务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以下内容来自苏州高新区乐居信息网2021年3月30日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22苏州高新区公共服务人员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教育、卫生、环卫、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当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齐全,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在当地连续居住工作满5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合同各方的名称;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设备和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气、暖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08502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