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行业人员申请2022苏州高新区公租房条件
以下内容来自苏州高新区乐居信息网2021年3月30日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2022苏州高新区管理类专业人才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教育、卫生、环卫、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当地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齐全,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当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3)申请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请人,应当在当地连续居住工作满5年。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还公共租赁住房:
(一)擅自将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转借、转租或者变更的;
(二)改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擅自毁坏或者装修已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共租赁住房6个月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