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双流区急需人才,急需高端人才。
目录
一类和一类人才
(1)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名单A类,在成都市双流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2)在成都双流区创办企业,担任过高级管理人员、首席技术官(技术负责人>:、首席运营官或同等职位。
(3)省市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主要创始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CEO)。
(4)在成都市双流区自主创业的企业主要创办人(或董事长、总经理或CEO),为成都市双流企业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RD投资1亿元以上或年纳税1亿元以上或年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
二级和二级人才
(1)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名单B类、在成都市双流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2)在世界排名前100位、国内一流大学获得教授及以上职称,并在成都双流区创办企业的人才。
(3)省市认定的准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上市(不含新三板)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CEO)。
(4)最近三年在双流区新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产品、产业化且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核心RD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5)在成都市双流区自主创业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董事长、总经理或CEO),为成都市双流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年RD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5000万元以上或年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
三级和三级天赋
(1)入选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名单C类,在成都市双流区创新创业的人才。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
(3)最近三年在双流区新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产品、产业化且年销售收入达到一定规模(3000万元以上)的核心RD人员(每项不超过3人)。
(4)在双流区自主创业,为双流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的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或董事长、总经理、CEO)(年研发支出1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或年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
第四类和第四类人才
入选成都市紧缺急需人才和高端人才、成都市双流区创新创业人才。
五.其他
(1)授予区内各产业功能区优质科技人才推荐评价权空,根据引进创新团队数量和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每年给予最多10个自主选拔名额,由区人才人事领导小组认定。
(2)建立航空空经济、城市规划等急需人才专项推荐制度。,可由主管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向区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三)在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内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按高新区认定标准执行。
(四)以上分类未涵盖的,在成都市双流区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由区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I、L、III、IV级同等学力人才(根据细则)。
(5)《成都市双流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适时更新。
(6)上述人才所在企业纳入双流区本地人才统计监测范围。
(七)上述人才认定标准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得重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