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点地区南下和返南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对在高危区居住7天并返回南方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从离开高危区之日算起),分别在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
(二)在中等风险区居住满7天,返回南方的,居家隔离7天(自离开中等风险区之日起计算)。不具备居家检疫条件的,实施集中检疫,分别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3)在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居住7天的人员,在到达华南后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在家监测健康)。
(4)高危岗位来南返南人员,能提供离职7天以上证明,并在到达华南后24小时内主动做核酸检测;如无相关证明,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第1、4、7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五)来南和返南的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达南方后24小时内主动做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应在3天内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原则上应在两次检测结果出来前进行家庭健康监测)。
(6)来南及返南的其他地区人员,主张在抵南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7)曾在中高风险区域居住但已离开上述区域7天以上的人员,如能提供解除7天集中/居家隔离证明的,纳入正常管理;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应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原则上应在两次检测结果出来前进行家庭健康监测)。
(8)在中、高风险区居住且离开上述区域不到7天的人员,补足其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的日期为准),至少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9)在家健康监护期间不要外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外出,如就医、核酸检测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N95/KN95防颗粒物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在本地病例上升较快、传播链不明确、社区传播风险较高的地区,或者虽有本地病例发生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的地区,由市疫情防控小组组织专家研判,制定针对性政策并向社会发布。
(十一)一旦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延伸阅读]
境外旅客来渝规定:目的地为重庆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期第1、2、3、5、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隔离人员放行标准,人、物、环境三个样本均为阴性时方可放行隔离;对集中隔离场所发现的核酸阳性人员,要立即回溯疫情,重新计算风险人员,延长隔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