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动车补贴政策

每股资本公积金2022-08-07  15

2022杭州滨江电动车置换补贴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2杭州滨江电动汽车置换补贴券使用时间

票面金额为300元、200元、100元的消费券应分别在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使用。逾期不使用的,自动失效。

注释

票面金额为300元、200元、100元的消费券应分别在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前使用。逾期不使用的,自动失效。

你收到的优惠券,只有淘汰旧车,换新车,才能注销使用。只淘汰旧车,不更换新车,所以不能用。

2022年4月10日后,券发放前已淘汰置换的登记在册非标车主,符合享受淘汰置换财政补贴政策的,经区改专班审核同意后,调用车主并补发相应财政补贴。

温馨提示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登记的非标准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满七年后,不得上道路行驶;2023年1月1日起,使用年限不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你还在犹豫什么?快来加入淘汰替换吧!

2022年9月30日后参加淘汰置换的,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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