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四个基本规律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四个基本规律是: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传授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统一。教学过程是指师生共同实现教学任务的活动状态及其时间流动的变化。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的规律:学生从课本中学到的是间接经验,也要鼓励学生从实践中获取知识;2.知识获得和智力发展相统一的规律:知识获得和智力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3.教学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统一的规律: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缺一不可。4.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统一的规律:在教学过程中,既要充分重视教师的教学,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这是教学过程的四个基本法则。教学过程是指师生共同实现教学任务的活动状态及其时间流动的变化。它由相互依赖的教和学组成。发展的内在动力是教师提出的教学任务与学生完成这些任务的需要和实际水平之间的矛盾。
教学过程的功能是指参照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所能收到的实际效果。其职能是:
1.教学功能。教学功能是教学过程的主要功能。它是指将人类长期积累的丰富知识传递给下一代,教会学生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帮助学生形成满足其智力和实践活动的技能和熟练技巧,并内化为学生的个人经验和智慧。
2.开发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教学的要求变了,个人解放的程度也变了。单纯的传授知识已经适应了时代的发展。因此,教学过程具有发展的功能。发展功能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发展学生的语言和思维,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空观念和美感,使学生获得情感和意志的培养。同时要发展学生的运动功能和操作能力,即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情感、身体机能等方面。
3.教育功能。它意味着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掌握知识、发展能力,而且可以形成和改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教学永远是教育性的,这是教学的基本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