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修铁路占房产和宅基地怎样赔偿

高铁修铁路占房产和宅基地怎样赔偿,第1张

国家修铁路征收农村宅基地的,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征收补偿方案由地方制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是分开的。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因此土地补偿是补给集体,一般集体会根据家庭人口或者宅基地面积在集体内部分配土地补偿款;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的房屋财产,这部分的补偿则是直接补给被征收户,一般根据评估价值进行赔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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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征用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铁路用地也属于国家集体建设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四项补偿费,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补偿费和绿化苗木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为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严格土地管理改革的决定》(2004年第28号),采取切实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土地征收。我国一些省份规定,征地后没有耕地的,应当向被征地农民缴纳部分土地补偿费。如果你省有类似的规定,你应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安置补助费:移民补贴是征地前三年年均产值的4-6倍。应根据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这笔钱的支付方式。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土地不需要货币安置,则应全部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安置,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向被征地农民从村里的机动土地上耕种。应该由村里的村民来分配。当然,4~6倍的安置补助费是不可更改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上述费用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使安置补助和土地补偿费合计。它是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立足于保护民生,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金合计达到法定上限的,不足以征用土地。农民为维持原有生活水平,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主要是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树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等附属设施。补偿通常根据评估价格计算并直接支付给业主。土地征用机关应当指定具有评估资格的中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青苗补偿费:绿化苗木补偿费是指在征用的土地的第一个季节农作物的产值,直接支付给具体承包商。当然,这种成本是否发生取决于征地时地块上是否有绿苗,如果没有种植作物,就没有这种成本。

扩展资料: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参考资料:征地补偿标准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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