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领证实行免费办理;可以到居住地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申请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
你好,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第一种: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1)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后,按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2)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住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放“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3)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第二种: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办理
第三种: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办证群众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