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

法家思想,第1张

      法家思想主要是通过法的制定与推行来实现君主专制。法家思想是中国政治文化的核心思想,也是一种管理理念。

      法家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所以通过赏与罚能够实现对民众的管理。法家是现实主义者,能够面对现实,也是能够与时俱进的一种思想,他能够针对使用者需求不同而使用不同的方法。

      法家的主要思想可以概括为二柄、三刀。所谓二柄是指赏与罚。三刀则是指,权势、权谋、法。

      权势:君主要求最高的权利和势。权谋,君主管理官员,官员管理民众要有谋略。法则是民众要遵循的所有规章制度。法必须是官方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明文规定的规则。“法者,编着图集,设之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的作用是约束百姓的行为。而君王拥有权势则可以橙戒违法之人,奖赏顺从王法的人。法家不依靠人人为善,而是使人人不为恶。君主治国就是依靠众人的力量去除恶扬善。君主设置各类职务,并将各项工作赋予各类职务。要求官员按照职务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完成的好则赏,完成的不好则罚。“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主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君主通过听汇报判断官员的政绩,通过政绩决定赏罚。

法家思想是:

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

法家思想的作用:

法家认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君臣要“任法去私”。强调“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乃“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

形象说明了“法”的客观性和稳定性,在运用过程中不因人的主观因素不同而发生变化,对任何人都应当做到一视同仁。

所谓“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皆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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