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第1张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

1、辩证法认为事物运动是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形而上学认为是外部作用的结果。

2、辩证法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静止的。

3、辩证法认为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形而上学认为事物是独立的。

4、辩证法认为要系统和全面看问题;形而上学从单方面和片面看问题。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两个总特征: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基本范畴: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形而上学与唯物辩证法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所以与辩证法相反,形而上学即是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形而上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也被称为辩证的方法,希腊时期的辩证法类似于辩论,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因为持有不同观点,希望通过合理的讨论来获得真正的知识。

但这个辩论排除了主观因素(例如情感诉求和现代贬义的修辞)。

什么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原始哲学的一个门类,指对在无法用经验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世界本质的猜测。

最早由亚里士多德所构建,称其为“第一哲学”、“第一科学”。

形而上学的主要问题包括: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灵魂是否存在,自由意志,因果关系等。

一、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对立的发展。它们的对立主要表现在:

1、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世界,形而上学则是用孤立的观点看世界。

2、第二 唯物辩证法用发展变化的观点看世界,而形而上学则用静止不变的观点看世界。

3、第三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形而上学则否认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变化的原因归结为外部力量的推动。

二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歧和斗争焦点在于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

唯物辩证法指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质量互变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经过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因此说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例如,冰、水、水蒸气之间的随温度变化而相互转化的过程,可以看成量变到质变的例子;又如物质与能量之间的互相转化:根据爱因斯坦提出的质能方程E=mc^2,质量可以转变成能量;能量子,光子等,也可以以E=mc^2等量转为质量。

再例如,经螺旋形楼梯向上,在坐标不断转化后,平面坐标回到原点(0,0)而本身也就更上一层楼,在三维世界的坐标即变为(0,0,1),其中平面坐标的变化即伴随三位坐标整体改变,是量变过程,设坐标为(a,b,z),(a,b)为量变,z为质变,量变也伴随质变,是质变的积累。

积累到z=1自然质变,二维即变为三维,若设(a,b,z,n)为四维,即空间abz和时间n,n随abz改变而改变,当n改变单位1时,假设这个单位是年,你在同一地点站一年,地球绕一周,空间abz(只考虑太阳系为不动体)回到原来位置。

你却不是一年前n时的你了,n+1即为n的质变,而随不动体的改变,单位亦随之变化,则abz改变充斥不动体的每个二维位面时,质变发生。而每个质变又是新量变的基础,循环往复。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就是理想或者追求一类的东西了。

辩证否定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否定之否定后的状态并不是原有的肯定的状态,而是一种更上层楼后的“扬弃”。用俄国哲学家列宁的话说:仿佛是旧东西在高级基础上的回复,是“内容的前进、形式的复归”。

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

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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