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爵位制度

明代的爵位制度,第1张

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封王拜爵的规矩,但不同朝代的标准不同。到了明朝,在爵位的设置和爵位的条件上,与之前的唐、宋、金、元都有所不同。明朝皇族的职位只授予皇族,大臣、幕僚只授予公、大臣、叔伯。

朱元璋当吴王时,爵位制度基本沿用元朝的老办法,立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为太子。直到明朝开国后,才逐渐制定新的爵位制度,以丹书铁券作为奖励。

设“五等之主”:爵:正一品,国之主,郡之主;从第一品起,郡候;是,从二品,县”;是,从三品,县”;正,从四品看,郡正;郑,从化县人,男。

——史明陆以上的五个爵位中,除了没有王,其他的设定与金元旧制没有太大区别。

这个五等军衔只能授予对国家有军事贡献的人,从来没有人被授予过儿子和男人的称号。而且明朝开国之初,有很多建功的武将,大部分都被授予了前三名的称号,而且都被授予了丹书铁券。然而,刘珏拿不到丹书铁券。比如薛宪,在徐达的授意下,只封了侯,没有给丹书铁券。他就是所谓的留侯,因为当他俘虏了珊珊之后,最后被带到了南海,他的薪水被分成了三份。一部分用来供养被薛贤杀害的一千多个家庭,另一部分用来供养他的妻子和母亲,还有一部分用来供养他自己的花。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没有美食城,只有贵族身份。洪武年间,文官不封爵,伯爵的标准也有所提高,废除了养女。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汉末魏晋时期,职位和爵位是并列的,爵位是职位的附加奖励。明初也是如此,如中书省右丞相徐达、魏国公,左军都督府左长官朱能、程国公等。直到宣德年间,武官授衔的时候,也没有武职这样的长官。

但军功封爵的原则在制定之初就被破坏了,而武陟在明末却难以封爵。一是朝廷逐渐限制授勋官员的任命,二是武官的地位越来越低,爵位变得稀少。

在封建社会,一切制度和国策都是为了巩固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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