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
2.是指三北地区,即东北、华北、西北,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北京、天津、山西、陕西、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13个省市。
3.北方方言区包括上述13个省市,以及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北部桂林、湖南西部、湖北西北部大部、安徽江北、江苏江北、长江南岸南京至镇江、河南、山东。
4.古代指的是北方少数民族地区,也就是长城以北,包括东北、河北北部、内蒙古、甘肃宁夏北部、今天的蒙古,甚至西伯利亚。
5.地理概念上的北方是指秦岭-淮河线以北的地区。
6.以长江中下游(宜昌至上海)为界,将我国中东部分为江南和江北。两岸地理条件、农业结构、民风迥异,江北被称为北方。
北方
1。罗盘的三十二个方位
2。是指中国东部季风区的北部,主要是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大兴安岭和乌鞘岭以东,渤海和黄海以东。包括东北三省全部或大部、黄河中下游五省二市、甘肃东南部、内蒙古、江苏、安徽北部。面积约占全国的20%,人口约占全国的40%,其中汉族占绝大多数。在少数民族中,有居住在东北的满族和朝鲜族。
北方方言
北方方言,即广义的北方方言,一般称为“大北方方言”。在过去的1000年里,许多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品,从唐宋白话到元曲再到明清小说,都是在北方方言的基础上创作出来的。以北京为中心,广泛使用北方方言的地区,自元代以来一直是中国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它一直使用北方方言进行官方交流,因此得名“官话”。
实际上是汉语不同方言的人共同使用的交际语言,而现在全国推广的普通话是在普通话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汉族共同语。
根据其语言特点,北方方言一般可分为四个分支,即四种方言(或四种次方言):华北方言、西北方言、西南方言和江淮方言。
华北方言,即狭义的北方方言,广泛使用于京津、河北、河南、山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地区。其中,东北三省和河北省的方言最接近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山东和河南官话各有特色。最近有语言学家认为胶辽官话和中原官话可以分开设置。
其中,中原官话包括鲁豫部分地区,长江以北的徐州、阜阳,陕西的Xi安和山西的运城。
西北方言在山西、陕西、甘肃等省以及青海、宁夏、内蒙古部分地区广泛使用。新疆汉族使用的语言也属于西北官话。山西及部分毗邻陕北的地区和河南省黄河以北地区保留了古入声,与一般的西北官话和华北官话不同。近年来,有学者认为“晋语”可以根据“入声”的特点建立起来,独立于官话之外。
同时,也有学者提出西北官话是官话方言的一个分支,其范围应该缩小到只包括甘肃兰州和宁夏银川的方言,改称“兰银官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