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司出具的聘书,从法律效力分析,只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要约。只是要约,不代表劳动关系当然成立。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要约、承诺、签订三个步骤。“聘书”只是公司单方面做出的要约。劳动关系是否真正成立,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彼此的权利义务,并真正履行合同,劳动关系才成立。《劳动法》还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已经出具了聘任书,如果劳动者不来上班,劳动关系仍然没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