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压板是什么

指压板是什么,第1张

指压板也叫足底按摩垫,是可以按摩穴位和促进血液循环的按摩垫。指压板是由4575个指压突出物,附着在183个半圆形的压力缓冲垫上,其中包括172个小缓冲球10个中等缓冲球以及1个大型缓冲球且缓冲垫附着在支撑板上所以称之为指压板,缓冲垫具有带斜度的倾斜表面,提供给足底多个穴位按摩,配合突出物更是刚中带柔,柔中带刚。

脚底按摩指压板有以下的功能:促进血液循环之顺畅,疏通人体能源循环管道之障碍,促进器官部位功能之正常与各器官系统间的协调。增进内分泌之平衡,缓和趋於紧张之系统。排泄体内毒素杂物,维护健康。加强新陈代谢功能,保持青春活力、刺激细胞产生活力,防止老化。恢复退化的器官机能,预防生病。免打针、免吃药、疗效神奇,坚持使用指压板可降低高血压、通便秘、促进血液循环、提高睡眠质量等明显功效。

南岛语系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分布在岛屿上的一个语系,包括1200种以上的语言。其分布东达南美洲西方的复活节岛,西到东非洲外海的马达加斯加岛,南达纽西兰(一说不含澳大利亚,亦有说澳大利亚原住民的语言亦应归入本语系之内),台湾则是该语系分布的最北端。其东西的延伸距离,超过地球圆周的一半,说该语系的总人口数大约两亿五千万之多,绝大多数居住在东南亚,至于纽几内亚以东只有一百多万人。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南岛语系 外文名 :Austronesian family 别名 :马来-玻里尼西亚语系 地点 :非洲东南的马达加斯加岛 简介,历史,语族,分布区域,再分类,起源与演化,和其他语系的关系,日常生活用语,语法,印度尼西亚语族,玻里尼西亚语族,美拉尼西亚语族,密克罗尼西亚语族,语言系谱, 简介 南岛语系(Austronesian family)又称马来-玻里尼西亚语系。分布于西自非洲东南的马达加斯加岛,东至智利的复活节岛,北自台湾和夏威夷岛,南至纽西兰岛。1706年荷兰人H莱兰特发现了南岛诸语言的亲属关系。1836年德国人WF洪堡特使用马来-玻里尼西亚语这个术语来称说这个语系的语言。 19世纪末德国人W施密特(1868~1954)把它们命名为南岛语。一般按地域分成印度尼西亚、玻里尼西亚、美拉尼西亚、密克罗尼西亚4个语族。这个语系主要由太平洋中各大小岛屿上的语言以及亚洲大陆东南端的中南半岛和印度洋中一些岛屿上的语言组成。语言的数目,有人认为有300余种,有人认为多达500余种。使用南岛诸语言的人口约25亿。 南岛语言属粘著型语言,主要构词和构形手段是词根添上附加成分和词根的重叠或部分重叠。常用词大多为双音节,音节构造较简单。大多数词根既能作名词,也能作动词。人名、普通名词、方位名词分别用不同的冠词。代词第一人称有“我们”和“咱们”的区别。数词有十进位的,还有五进位甚至四进位的。动词有式、时、体、态的范畴。词序往往随谓语的性质而变动,有的语言动词出现在主语之后,有的语言动词出现在句首。 历史 南岛语系是从哪里来的?有人说它源于南亚语系,有人说它源于印欧语系,有人说它源于汉藏语系。 南岛语系的故乡在哪里?中外学者的观点多种多样。现在有密克罗尼西亚、华南、台湾、印度尼西亚、中南半岛、纽几内亚西部等说法。支持率最高的是源于台湾。 台湾是南岛语系的源头,居住在新北市乌来区的泰雅族聚落,是目前全世界南岛语系居住地中,人口分布上地理最北端的聚落,而台湾原住民族在南岛文化中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语族 南岛语系分为4个语族 : ①印度尼西亚语族分布在台湾(台湾原住民语言)、菲律宾(他加禄语、比萨杨语等)、中南半岛(占语、马来语等)、南洋群岛(印尼语、爪哇语等)、马达加斯加(马达加斯加语)。②密克罗尼西亚语族分布在菲律宾以东 、赤道以北的马里亚纳 、关岛 、加罗林 、帛硫、马绍尔、诺鲁、吉尔伯特等地。③美拉尼西亚语族分布在印尼以东、赤道以南的纽几内亚、俾斯麦、所罗门、圣克鲁斯、新赫布里底斯、新喀里多尼亚、斐济等地。④玻里尼西亚语族分布在上述两个语族以东的广大区域,包括赤道以北、国际日期变更线右侧的中途岛和夏威夷,赤道以南、国际日期变更线两侧的菲尼克斯、托克劳、萨摩亚、法属玻里尼西亚、皮特凯恩岛、复活节岛以及汤加和纽西兰等地 , 共有100多种语言和方言。 分布区域 所谓的“南岛“(Austronesia),是由两个希腊文字的字根austro-与-nesia 所合组而成,前者为南方之意,后者意指群岛,所以我们将“Austronesia“翻译成“南岛“(Wikipedia 2004;丁荣生 1999)。 使用南岛语系的区域包括台湾、菲律宾、婆罗洲、印尼、马达加斯加、纽几内亚、纽西兰、夏威夷、麦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波里尼西亚等各地岛屿的语言,外加马来半岛上的马来语、中南半岛上越南与高棉的查姆语(占婆语)和泰国的莫肯(Moken/Moklen)。 南岛语系分布的区域很广,语言的数目也颇多,根据“Ethnologue(民族语)“这个世界语言资料库的资料,其总数有1262种之多(Ethnologue: Languages of the World 2004)。 值得注意的是,在划分为南岛语系的区域内,部分的岛上也有使用非南岛语族的语言。以台湾为例,除了有隶属于南岛语族的台湾南岛语言以外,同时也有存在不同的汉语,比如说鹤佬语和客语。 再分类 根据“Ethnologue(民族语)“这个网站上的分类,南岛语系可以再分为两大次语系,一个叫做“台湾原住民语“(Formosan languages),另一个叫做“马来-波里尼西亚语“(Malayo-Polynesian languages)。前者有23种语言,可以再分成泰雅语(Atayalic)、排湾语(Paiwanic)、和邹语(Tsouic)三大系统。后者则有1239种语言,可以再分成“中东部马来-波里尼西亚语“(Central-Eastern Malayo-Polynesian)、“西部马来-波里尼西亚语“(Western Malayo-Polynesian)、以及两种尚无法归类的语言(Ethnologue: Languages of the World 2004)。 有趣的是,关于“南岛语“(Austronesian languages)和“马来-波里尼西亚语“(Malayo-Polynesian languages)的关系,除了以上引自“Ethnologue“的说法以外,似乎还有其他的说法。Diamond(2000)的说法是“南岛语“有十种次语系,其中有九种是在台湾,最后一种则是“马来-波里尼西亚语“。也就是说,虽然其分类方式和“Ethnologue“所列举的并不一致,但一样是将“马来-波里尼西亚语“当成是“南岛语系“的一个次语系(另见Wikipedia 2004)。 但是,台湾多数的相关文献,却似乎是将“马来-波里尼西亚语“等同于“南岛语系“。比如说台湾中央研究院(1996)就有以下的陈述:“南岛语系(Austronesian)又称马来-玻里尼西亚语系(Malay-Polynesian)(sic),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分布在岛屿上的一个大语系“。中央研究院平埔文化资讯网(nd, b)也说,“生活在台湾的土著民族,即平埔族和高山族,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不仅自己相互之间有很深的关系,而且跟太平洋、印度洋岛屿上的许多种语言都有亲属关系,形成学术界所称的“南岛语族“(Austronesian 或称 Malayopolynesian)“。 某些语言学者相信泰语可能也可以算是扩大定义之“南岛语系“的一部份,虽然多数学者似乎仍旧将其归类为“台-卡岱语系(壮侗语系)“。还有一些人试着要在“南岛语系“和“南亚语系“以及“台-卡岱语系“(壮侗语系)之间的关系作文章,而争辩说两者应当形成一个更大的“南方大语系“(Austric languages)。不过,这两种说法似乎都还未得到多数语言学家的同意。 起源与演化 关于南岛语的起源问题,是学界上还算热门的一个研究题目。比较早期的说法,包括该语言起源于麦克罗尼西亚、中国长江之南、中南半岛、西纽几内亚等不同说法(关于这些说法的简单回顾,可以参考中央研究院平埔文化资讯网 nd, c)。不过,自从Shutler and Marck在1975年发表了一篇论文,并论证说台湾是南岛语最有可能的发源地以后,国际学界就逐渐接受这种说法(Shutler and Marck 1975)。尤其是在Peter Bellwood于1991年在《Scientific American》这本期刊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论文发表以后,“南岛语的发源地在台湾“这一个陈述,就几乎已经是多数学者的共识(Bellwood 1991;另见Diamond 2000)。不过,近年来又有新的说法,认为该语言的发源地有可能是在东南亚,特别是印尼或附近的岛屿(见Microsoft 2004)。 如果根据Bellwood的说法,操南岛语的南岛民族是由亚洲大陆而来,可能与侗傣(Kam-Tai)民族或南亚民族原是一家,分家后到台湾来,年代大约是6000年前。大约5000年前,才开始从台湾南下扩散到菲律宾群岛,主要是北部吕宋一带。然后到婆罗洲、印尼东部,时间大约是在4500年前。然后往东、西两方扩散,东至马利安那群岛(关岛、塞班岛一带),也到了南太平洋部份地区,往西到马来半岛、苏门答腊等,时间约在3200年前。再下一步才扩散到中太平洋美拉尼西亚区域的加洛林群岛一带。然后往东,到波里尼西亚去,约在西元300年左右。今天在纽西兰的毛利族(Maori),是最晚的移民,约在西元800年。 从考古学角度分析,根据世界树皮布技术扩散过程,呈现由南中国-中南半岛-菲律宾-中美洲的传播途径,并与人类学上南岛语族传播极为相似。树皮布技术是南岛语民族文化要素之一,中国环珠江口地区距今约7000年前树皮布制作石拍的大量出土发现,也将为未来南岛语言祖先来源的探索、研究开拓广阔前景。 和其他语系的关系 关于南岛语系和其他语系的同源关系,学者议论纷纷,目前有四个不同假设: 1、南岛语系和其他语系没有同源关系(传统的观点)。许多历史语言学家持这个看法。 2、德国传教士Wilhelm Schmidt 1904年提出南岛语系和南亚语系同源。 3、美国学者Dahl 1970年指出南岛语系和印欧语系同源。 4、法国学者沙加尔1990年提出南岛语系和汉藏语系同源,在中国获得邢公畹教授的赞成。 日常生活用语 英文→南岛语 (中的萨摩亚语) Yes→‘ioe

No→Leai

Please→Fa‘amolemole

Thank you→Fa‘afetai

That's all right→‘Ua lelei

big - all→tele - la‘itiiti

quick - slow→vave/e - gese

early - late→vave - tuai

cheap - expensive→taugōfie - taugatā

near - far→latalata - mamao

hot - cold→vevela - malulū

full - empty→tumu - gaogao

easy - difficult→faigōfie - faigatā

heavy - light→mamafa - māma

open - shut→tatala - tapuni

right - wrong→sa‘o - sesē

old - new→tuai - fou

old - young→matua - talavou

beautiful - ugly→'aulelei / 'auleaga

good - bad→lelei - leaga

better - worse→feoloolo - leaga tele 南岛语(菲律宾语) →汉语 kumusda ka=你好吗 baalam=再见 salamat=谢谢 maganda=美丽(说女孩子) mataba=胖anong=什么 anong bang a lan mo=你叫什么名字? gusto=喜欢gusto mo=你喜欢吗? mahal=爱mahal gita=我爱你 gusto gita=我喜欢你 nagugudom ako=我饿了 dami=很多 saan=哪里 anong oras=几点了 sayang=白费,可惜 makolit=调皮,淘气 语法 南岛诸语言属粘著型,词根加附加成分和词根的重叠(或部分重叠)是构词和构形的主要手段,附加成分有前加、中加和后加3类。德国人O谭博夫,日本人小川尚义、浅井惠伦、土田滋,美国人I戴安等都对古南岛语语音作了拟测。常用词大多为双音节。语法特点:人名、普通名词、方位名词分别加不同的冠词。代词有人称和数的范畴,第一人称复数有包括式和排除式的区别。动词有时、体、态、式等范畴。数词有十进位、五进位、四进位等计数法。大多数词根既能用作名词,也能用作动词。词序往往随着谓语的性质而变动,谓语有的语言出现在句首,有的语言出现在主语之后。 印度尼西亚语族 分布在加里曼丹、苏门答腊、爪哇、菲律宾、台湾、苏拉威西、马都拉、安汶、帝汶、马达加斯加等岛和马来半岛。包括台湾南岛语言,印度尼西亚的印度尼西亚语、爪哇语、巽他语、马都拉语、米南卡保语、亚齐语、巴塔克语、布金语、巴厘语,马来西亚的马来语,菲律宾的他加禄语、比萨扬语、伊洛卡诺语、比科尔语、邦板牙语、邦阿西楠语、伊戈罗特语、马罗瑙语,马达加斯加的马达加斯加语,越南的嘉莱语、拉德语,越南和高棉的占语等。印度尼西亚语和马来语极为相近。印度尼西亚语的辅音有p、b 、m、w、t、d、n、r、l、s、tj、dj、j、 k、g、嬜、h 、nj、sj;元音有i、e、é、è、a、o、ó、u、ai、éi、au、ou;重音一般在词的最后一个音节上。名词有专有人名名词、普通人名名词、 专有物名名词、 普通物名名词、物质名词、抽象名词之分。代词除有人称、数、格等语法范畴外,还有亲属式和社交式的区别。动词有态、时、体、式等语法范畴。形容词的级分同等级、不等级和最高级。这些语法范畴通过附加成分(前加、中加、后加)、助词或词根的重叠表示。词序一般主语在前,谓语在后,宾语在谓语之后,定语和状语在中心词之后。印度尼西亚语和马来语都有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但设计略有不同。使用印度尼西亚语的超过1亿人,使用马来语的约1000万人。爪哇岛的中部和东部约有4500万人使用爪哇语,老爪哇文约在9世纪从印度南部传入,新爪哇文采用拉丁字母。爪哇岛的西部约有1300万人使用巽他语,巽他人采用老爪哇文,也采用拉丁字母的巽他文。爪哇岛东部和马都拉岛上约有800万人使用马都拉语,东部有一种苏曼尼波方言,作为教育上的标准方言。马都拉人传统上用老爪哇文,现改用拉丁字母的马都拉文。 苏门答腊岛约有300万人使用米南卡保语,约有200万人使用亚齐语。苏门答腊岛的北部、中部和东部沿海一带约有150万人使用巴塔克语。巴塔克语原有16个基本字母的老巴塔克文,现改用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文字。苏拉威西西南的半岛上约有250万人使用布金语。布金文起源于老爪哇文。巴厘岛约有200万人使用巴厘语。菲律宾吕宋岛的中部和西南部包括马尼拉市在内约有1000万人使用他加禄语。他加禄文采用拉丁字母。菲律宾群岛中部的比萨扬语是宿务语、希利盖农语、萨马兰语的合称。宿务岛、保和岛、内格罗岛的东部、莱特岛的西部和棉兰老岛的北部约有800万人使用宿务语。班乃岛和内格罗岛的西部约有300万人使用希利盖农语。萨马岛和莱特岛的东部约有150万人使用萨马兰语。吕宋岛北部约有300万人使用伊洛卡诺语。比科尔半岛约有 200万人使用比科尔语。吕宋岛上马尼拉西北的邦板牙省约有65万人使用邦板牙语。邦阿西楠省约有50万人使用邦阿西楠语。吕宋岛中部偏北的高山省约有25万人使用伊戈罗特语。明达瑙岛约有40万摩洛人使用马罗瑙语。菲律宾大多数语言辅音有 p、b、m、 w、t、d、l、r 、n、s、j、k、ɡ、嬜、h、q,元音有i、a、u、amp;#91;。语法上有复杂的态和格系统,通过加附加成分、加助词、短语换位、重音转移等不同方式表示。马达加斯加岛约有700万人使用马达加斯加语,他们是大约1500~2000年前来自印度尼西亚移民的后裔,其中500万人说梅里纳方言,这是官方语言。越南和高棉约有15万人使用占语。中国台湾岛的中部山区和东部沿海纵谷平原约有20余万人使用台湾南岛语言,包括泰耶尔语、赛德语、邹语、卡那卡那布语、沙阿鲁阿语、排湾语、阿眉斯语、布嫩语、鲁凯语、卑南语、赛设特语、邵语、耶眉语。 玻里尼西亚语族 分布在国际日期变更线以东,太平洋中部和东部的纽西兰、萨摩亚、汤加、纽埃、库克、土阿莫土、马克萨斯、瓦利斯、夏威夷、复活节岛等岛屿上。包括毛利语、萨摩亚语、乌维亚语、汤加语、纽埃语、拉罗通加语、塔希提语、土阿莫土语、马克萨斯语、夏威夷语、拉帕努伊语等共约100多种语言、方言和次方言。玻里尼西亚语族语言的辅音有 p、t、k、m、n、嬜、l、r、f、w、s、h、妱,元音有a、e、i、o、u,但长短元音是不同的音位。语法特点是名词前有不定冠词和定冠词,名词的复数在前面加特殊的助词,物主代词有独立形式,数词一般是十进位计数法(夏威夷语和马克萨斯语保存著古老的四进位计数法),形容词的级用句法形式表示,动词有时、体、态、式等语法范畴。谓语一般出现在句首。纽西兰北岛现有20万毛利人,大约有一半使用毛利语。毛利文采用拉丁字母。萨摩亚群岛的西萨摩亚有125万人,东萨摩亚有25万人使用萨摩亚语。萨摩亚文采用拉丁字母。塔希提岛约有5万人使用塔希提语。塔希提文采用拉丁字母。汤加群岛约有75万人使用汤加语。汤加文采用拉丁字母。夏威夷群岛上目前约有7500人使用夏威夷语。夏威夷文采用拉丁字母。瓦利斯群岛约有5000人使用乌维亚语。纽埃岛约有5000人使用纽埃语。库克群岛约有5000人使用拉罗通加语。土阿莫土群岛约有5000人使用土阿莫土语。马克萨斯群岛约有5000人使用马克萨斯语。 美拉尼西亚语族 分布在赤道以南,太平洋西南斐济、纽几内亚、俾斯麦、所罗门、圣克鲁斯、新喀里多尼亚、新赫布里底等岛屿上,包括斐济语、安布里姆语、利富语、莫图语、雅比姆语等。语言除有南岛语系的一般特征外,辅音有齿间音 嫴、,软腭化音 kw、gw、pw、bw、 kbw、kpw、gbw。有二合元音ae、ai、au、oi。名词按表示的事物对所有者关系的亲疏可分成两类。数词有五进位计数法。动词有人称和数的语法范畴,用加短尾代词表示。斐济岛约有20万人使用斐济语。斐济文采用拉丁字母。 密克罗尼西亚语族 分布在赤道以北和国际日期变更线以西的马里亚纳、马绍尔、加罗林、关岛、吉尔伯特、特鲁克、波纳佩、帕罗、雅浦、诺鲁、帛硫等岛屿上,包括马绍尔语、查莫罗语、吉尔伯特语、特鲁克语、波纳佩语、帕罗语、雅浦语、诺鲁语、乌利蒂语、库赛语、塞班语、耶鲁脱语。语言的特点:有软腭化辅音,有元音同化现象。名词有数和领属格范畴。人称代词有复杂的数和分类系统。动词或动词前的时态助词加前加成分表示人称和数。马绍尔群岛约有2万人使用马绍尔语,马绍尔文采用拉丁字母。关岛约有4万人使用查莫罗语。查莫罗文也采用拉丁字母。吉尔伯特群岛约有4万人使用吉尔伯特语。特鲁克群岛约有25万人使用特鲁克语。波纳佩岛约有15万人使用波纳佩语。帕罗群岛约有1万人使用帕罗语。雅浦群岛约有5000人使用雅浦语。诺鲁岛约有5000人使用诺鲁语。加罗林群岛约有4000人使用乌利蒂语。库赛岛约有3600人使用库赛语。 语言系谱 说明:根据《民族语》现时的记载,南岛语系共有1268种语言,最后面的数字是该语族或语群所包括之语言的数目。以下为最新的分类。留意原来的台湾南岛语族(Formosan)的17种语言及婆罗语群的139种语言被分拆成多个新的语族,并提升至与马来-波里尼西亚语族的地位相同。 南岛语系 (Austronesian,1268) 泰雅语族 (Atayalic,2) 布农语族 (Bunun,1) 东台湾南岛语族(East Formosan,5) 中部语群 (2) 北部语群 (2) 西南部语群 (1) 台湾南岛语族(Formosan,2) 排湾语群(Paiwanic,2) 马来-波里尼西亚语族 (Malayo-Polynesian) (1248) Bali-Sasak (3) Barito (27) 中东马来-波里尼西亚语群 (Central-Eastern) (708) 中马来-波里尼西亚语 (Central Malayo-Polynesian) (168) 东马来-波里尼西亚语 (Eastern Malayo-Polynesian) (539) 未分类之中东马来-波里尼西亚语群 (1) 查莫洛语群 (Chamorro) (1) Gayo (1) 爪哇语群 (Javanese) (5) Kayan-Murik (17) Lampungic (9) Land Dayak (16) Madurese (2) 马来语群 (Malayic,70) 中菲律宾语群 (Meso Philippine,61) 中部菲律宾语 (Central Philippine,47) 北菲律宾语群 (Northern Philippine) (72) 北吕宋语 (Northern Luzon,56) 卡拉米阿语(Kalamian,3) 巴拉望语 (Palawano,7) South Mangyan (4) 西北马来-波里尼西亚语群 (Northwest Malayo-Polynesian) (84) Melanau-Kajang (13) 北沙劳越语 (North Sarawakan,37) Rejang-Sajau (5) 沙巴语 (Sabahan,29) Punan-Nibong (2) 帛琉语群 (Palauan,1) 萨玛-巴兆语群 (Sama-Bajaw,9) 南民达纳娥语群 (South Mindanao,5) 南菲律宾语群 (Southern Philippine,23) 苏拉威西语群 (Sulawesi,114) 苏门答腊语群 (Sundic,12) 巽他语群 (Sundic,2) 未分类之马来-波里尼西亚语族语言 (1) 西北台湾南岛语族(Northwest Formosan,1) 赛夏语 (Saisiyat) 排湾语族 (Paiwan,1) 排湾语 (Paiwan) 卑南语族 (Puyuma,1) 卑南语 (Puyuma) 鲁凯语族 (Rukai,1) 鲁凯语 (Rukai) 邹语族 (Tsouic) (3) 未分类 凯达格兰语 (Ketangalan) 台湾西部平原语族 (Western Plains,2) 台湾中西部平原语群 (Central Western Plains,1) 猫雾语 (Babuza) 邵语群 (Thou,1) 邵语 (Thou)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 1989年3月25日 建设部[89]建标字第131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水平,以利城市的整洁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第 102 条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设市城市。建制镇和非建制镇可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旅游风景名胜区、经济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可参照执行,但其建设标准宜适当提高。

第 103 条 按本标准设置环境卫生设施时,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布的环保、卫生、建筑、劳动保护等法律、法令、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

第 104 条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提出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和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本标准审定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应符合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整洁卫生和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 201 条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其它垃圾和粪便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理、利用等所需的设施和基地,必须统一规划、设计和设置。其规模与型式由日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确定。

第 202 条 在居住区域内、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街心花园等附近及其他群众活动频繁处,均应设置公共厕所、废物箱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第 203 条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市建设计划。所需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设施的产权单位负责。

第 204 条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同时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第三章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第一节 公共厕所 第 311 条 选择建造公共厕所的地点应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并符合公共卫生要求。厕所间距和数量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

一、按城镇道路人流量确定设置间距: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间距为300~ 500m 。一般街道间距不大于 800m 。

二、按地区面积确定设置数量: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3座。

第 312 条 公共厕所建筑面积应根据人口流动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一般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规定如下:

一、居住小区内6~10m2/千人;

二、车站、码头、体育场(馆):15~25m2/千人;

三、广场、街道:2~4m2/千人;

四、商业大街、购物中心:10~20m2/千人;

五、城镇公共厕所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其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m2。

第 313 条 房产及其他单位经环境卫生部门核准在街巷内建造供没有卫生设施住宅的居住使用的厕所,一般按服务半径70~100m设置一座。厕所建筑面积按所服务的人口数量确定。

第 314 条 公共厕所的设计和建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独立式的公共厕所应按照现行《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设计和建造,并与附近建筑群相协调。

二、附建式的公共厕所应结合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造。

三、公共厕所周围应绿化。厕所的附近和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统一标志。

四、公共厕所内部应空气流通、光线充足、沟通路平;并应有防臭、防蛆、防蝇、防鼠等技术措施。

五、公共厕所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和无障碍通道。

六、大便蹲位或大便槽、小便槽的表面应光滑、耐腐蚀。

七、公共厕所应按不同的等级标准和使用性质进行装饰和配备设备。公共厕所上面不宜搭建住宅。

八、公共厕所应注意防冻和排水。附建式公共厕所的采暖宜与主体建筑同时设计和施工。

第 315 条 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或水沟内。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没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建化粪池等排放系统。

在采用合流制下水道而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水冲式公共厕所的粪便污水,应经化粪池后方可排入下水道。

第 316 条 单独设置的小便池应隐蔽、文明、卫生。

第二节 化粪池

第 321 条 城市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装有水冲式大小便器的粪便污水,应纳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在没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建造化粪池。粪便污水和生活污水在户内应采用分流系统。

第 322 条 化粪池的构造、容积根据现行《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设计。应防止化粪池渗漏。一、化粪池的进口要做污水窨井。设计单位应周密估算建筑物的沉降量,并采取措施保证室内外管道正常连接和使用,不得泛水。

二、化粪池的清粪孔盖应于地面相平,与吸粪车停车作业点的距离不得大于 2m 。

第 323 条 其它特殊规格的化粪池的设计与建造,必须征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节 垃圾管道

第 331 条 多层及高层建筑中排放、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管道包括:倒口、管道、垃圾容器、垃圾间。垃圾管道应满足机械装车的需要。

第 332 条 垃圾管道应垂直。内壁应光滑无死角。内径应按楼房不同的层数和居住人数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建筑管道内径600~800mm;

二、高层建筑(二十层以内,含二十层)管道内径800~1000mm;

三、超高层建筑管道内径不小于 1200mm 。

管道上方出口须高出屋面 1m 以上。管道通风口要设置挡灰帽。

第 333 条 垃圾管道应采取防火措施,其设计和建造应符合有关防火规定。

第 334 条 垃圾管道在楼房每层应设置倒口间,但不得设置在生活用房内。倒口间应封闭,并便于使用、维修和清理管道。

第 335 条 垃圾管道底层必须设有专用垃圾间。高层垃圾管道的垃圾间内应安装照明灯、水嘴、排水沟、通风窗等。北方地区应考虑防冻措施。第336条 气力输送垃圾管道系统,宜应用于高级住宅、办公楼及商贸中心等。

第四节 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

第 341 条 供居民使用的生活垃圾容器,以及袋装垃圾收集堆放点的位置要固定,既应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等要求,又要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清除。

第 342 条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应超过 70m 。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管道的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生活垃圾容器间内应设通向污水窨井的排水沟。

第 343 条 医疗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必须单独存放。垃圾容器要密闭并具有便于识别的标志。

第 344 条 各类垃圾容器的容量按使用人口、垃圾日排出量计算。垃圾存放容器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避免垃圾溢出而影响环境。

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的计算方法见附录一。

第五节 废 物 箱

第 351 条 废物箱一般设置在道路的两旁和路口。废物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阻燃。

第 352 条 废物箱的设置间隔规定如下:

一、商业大街设置间隔25~50m;

二、交通干道设置间隔50~80m;

三、一般道路设置间隔80~100m;

第四章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第一节 垃圾转运站

第 411 条 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市政用地中设置。

垃圾转运站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取决于收集车的类型、收集范围和垃圾转运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小型转运站每07~1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 100m2 ,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 5m 。

二、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km2设置一座,其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详见表 411 )。

( 垃圾转运站用地标准 ) 表 411

转运量(t/d) 用地面积(m2) 附属建筑面积(m2)

150 1000~1500 100

150~300 1500~3000 100~200

300~450 3000~4500 200~300

>450 >4500 >300

注:表中"转运量"按每日工作一班制计算

第 412 条 供居民直接倾倒垃圾的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其收集服务半径不大于 200m 、占地面积不小于 40m2 。

第 413 条 垃圾转运站外型应美观,操作应封闭,设备力求先进。其飘尘、噪音、臭气、排水等指标应符合环境监测标准,其中绿化面积为10~30%。

第 414 条 当垃圾处置基地距离市区路程大于 50km 时,可设置铁路运输转运站。转运站内必须设置装卸垃圾的专用站台以及与铁路系统衔接的调度、通讯、信号等系统。

第 415 条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没有完善以前,在垃圾高峰和自然气候变异情况下,应设置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第416条 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可设置在近郊,并按专业工作区域和垃圾流向设置。其用地面积计算公式见附录二。

第 417 条 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应有围墙、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有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节 垃圾、粪便码头

第 421 条 垃圾、粪便码头设置要有供卸料、停泊、调档等使用的岸线,还应有陆上空地作为作业区。陆上面积用以安排车道、大型装卸机械、仓储、管理等项目的用地。

第 422 条 设置码头所需要的岸线长度应根据装卸量、装卸生产率、船只吨位、河道允许船只停泊档数确定。垃圾、粪便码头岸线长度计算公式见附录三。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按表 422 确定。当日装卸量超过300t时,用表中"岸线折算系数"栏中的系数计算。作业制按每日一班制附加岸线系拖轮的停泊岸线。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计算表 表 422

船只吨位(t) 停泊档数 停泊岸线(m) 附加岸线(m) 岸线折算系数(m/t)

30 二 130 20~25 04

30 三 105 20~25 035

30 四 90 20~25 030

50 二 90 20~25 030

50 三 60 20~25 020

50 四 60 20~25 020

注:表中岸线为日装卸量300t时所要的停泊岸线

第 423 条 设置码头所需陆上面积按岸线规定长度配置,一般规定每米岸线配备不少于 40m2 的陆上面积。在有条件的码头,应有改造为集装箱专业码头的预留用地。码头应有防尘、防臭、防散落下河(海)设施,要有计量和计数装置。粪码头应建造封闭式贮粪池。

第三节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

第 431 条 处理厂(场)应设置在水陆交通方便的地方。并充分采用综合处理技术。处理后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第 432 条 处理厂(场)用地面积根据处理量、处理工艺确定。用地面积按表

第 433 条 432规定计算:

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用地指标 表 432

垃圾处理方式 用地指标(m2/t) 粪便处理方式 用地指标(m2/t)

静态堆肥 260~330 厌氧(高温) 20

动态堆肥 180~250 厌氧-好氧 12

焚 烧 90~120 稀释-好氧 25

第 433 条 对死畜、病畜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特殊废弃物处理厂的规模 与用地面积,应根据处理量和处理、利用工艺确定。

第四节 垃圾最终处置场

第 441 条 垃圾最终处置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止污水渗透。

二、防止沼气燃烧。

三、防止病虫害。

四、设置卫生防护区。

五、使用时间不少于十年。

第 442 条 卫生填埋最终处置场一般应选择在地质情况较好的远郊。并与围海造田,造山置景等综合利用相结合。用地面积的计算公式见附录四。

第五节 贮粪池

第 451 条 贮粪池一般建造在城市郊区。贮粪池的数量、容量及其分布,应根据粪便日储存量、储存周期和粪便利用等因素确定。

第 452 条 贮粪池应封闭并防止渗漏、防止气爆和沼气燃烧。北方地区应注意防冻。贮粪池周围应视其规模设置围栏和绿化隔离带。

第六节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第 461 条 洒水车和冲洗马路专用车辆的给水,由设置在街道两旁的供水器供水。供水器可利用现有消火栓或另设环境卫生专用供水器。

第 462 条 供水器的间隔根据道路宽度和专用车辆吨位确定。一般可采用表462所列数据。

供水器间隔 表 462

道路级别 道路宽度(m) 供水器间隔(m)

快速干道 40~70 600~700

主干道 30~60 700~1000

商业文化大街 20~40 700~1000

支路 16~30 1200~1500

注:表中"供水器间隔"适用5吨以上车辆。当车辆吨位小于5吨时,间隔应适当缩短。

第 464 条 供水器使用时要防止损坏,并保持完好状态,出现故障要及时修复。

第七节 进城车辆清洗站

第 471 条 有条件的城市均应在车辆进城的城、郊区接壤处建造进城车辆清洗站。清洗站的规模与用地面积根据每小时车流量与清洗速度确定。

第 472 条 清洗站内设置自动清洗装置,洗涤水经沉淀、除油处理后,可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第五章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及工作场所

第一节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的用地

第 511 条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管辖范围和居住人口确定。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的用地指标按表511确定: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用地指标 表 511

基层机构设置

(个/万人) 万人指标(m/万人)

用地规模 建筑面积 修理工棚面积

1/1~5 310~470 160~240 120~170

注:表中"万人指标"中的"万人",系指居住地区的人口数量。

第 512 条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应设有相应的生活设施。

第二节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修造厂

第 521 条 市、区、镇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根据需要建立环境卫生汽车停车场、修造厂。

第 522 条 环境卫生汽车停车场和修造厂的规模由服务范围和停放车辆数量等因素确定。

第 523 条 环境卫生汽车停车场用地可按每辆大型车辆用地面积不少于 200m2 计算。

第 524 条 环境卫生的车辆、机具、船舶等修造厂的用地,根据生产规模确定。

第三节 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卫生专业用品工厂

第 531 条 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卫生专业用品工厂,可根据需要确定建设项目。

第 532 条 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环境卫生专业用品工厂用地,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

第四节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第 541 条 在露天、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工人作息场所,以供工人休息、更衣、淋浴和停放小型车辆、工具等。

第 542 条 作息场所的面积和设置数量。一般以作业区域的大小和环境卫生工人的数量计算。计算指标按表542规定: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设置指标 表 542

作息场所设置数(个/万人)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平均

占有建筑面积(m2/人) 每处空地面积(m2/个)

1/08~12 3~4 20~30

注:表中"万人"系指工作地区范围内的人口数量。

第五节 水上环境卫生工作场所

第 551 条 水上环境卫生工作场所按生产、管理需要设置,应有水上岸线和陆上用地。

第 552 条 水上专用运输应按港道或行政区域设船队,船队规模根据废弃物运输量等因素确定,每队使用岸线为200~ 250m ,陆上用地面积为1200~ 1500m2 ,且内设生产和生活用房。

第 553 条 水上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按航道分段设管理站。环境卫生水上管理站每处应有趸船、浮桥等。使用岸线每处为150~180m,陆上用地面积不少于 1200m2 。

第六章 涉外环境卫生设施

第 601 条 涉外环境卫生设施应参照本标准有关条款设置,并应提高设施建设标准。

第 602 条 涉外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筹集。设置内容和标准应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准。

第 603 条 生活垃圾收集应容器化,并应分类存放。容器应封闭,严禁垃圾裸露。其他垃圾应在指定区域内堆放。

第七章 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

第 701 条 通往环境卫生设施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通道,应满足环境卫生专用车辆进出通行和作业的需要。

第 702 条 通往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应按现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关规定设计。

第 703 条 通往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新建小区和旧城区改建应满足5t载重车通行;

二、旧城区至少应满足2t载重车通行;

三、生活垃圾转运站的通道应满足8~15t载重车通行;

四、目前某些狭窄路段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逐步改造。各种环境卫生设施作业车辆吨位范围如表 703 所示:

各种环境卫生设施作业车辆吨位表 表 703

设施名称 新建小区(t) 旧城区(t)

化粪池 >5 2~5

垃圾容器设置点 2~5 >2

垃圾管道 2~5 >2

垃圾转运站 8~15 >5

粪便转运站 无 >5

第 704 条 通往环境卫生设施的通道的宽度不小于 4m 。

第 705 条 环境卫生车辆通往工作点倒车距离不大于 20m ,作业点必须调头时,应有足够回车余地。至少保证有 12m × 12m 的空地面积。

附录一

垃圾日排出量及垃圾容器设置数量的计算方法

(一) 垃圾容器收集范围内的垃圾日排出重量:

Q=R·C·A1·A2 ……(公式1)

式中 Q-垃圾日排出重量(t/d);

R-收集范围内居住人口数量(人);

C-实测的人均垃圾日排出重量(t/人·d);

A1-垃圾日排出重量不均匀系数A1=11~115;

A2-居住人口变动系数A2=102~105。

(二)垃圾容器收集范围内的垃圾日排出体积:

……(公式2)

Vmax=K·Vave……(公式3)

式中 Vave-垃圾平均日排出体积(m3/d);

A3-垃圾容重变动系数A3=07~09;

Dave-垃圾平均容重(t/m3);

K-垃圾高峰时日排出体积的变动系数;

K=15~18

Vmax-垃圾高峰时日排出最大体积(m3/d)。

(三) 收集点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公式4)

……(公式5)

式中 Nave-平时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E-单只垃圾容器的容积(m 3/只);

B-垃圾容器填充系数B=075~09;

A4- 垃圾清除周期(d/次);

A4当每日清除1次时;A4=1;每日清除2次时,A4=05;每二日清除1次时,A4=2,

以此类推;

Nmax-垃圾高峰时所需设置的垃圾容器数量。

(四) 垃圾管道内垃圾堆积高度计算:

……(公式6)

……(公式7)

式中 Lave-平时垃圾每日在管道内堆积的高度(m/d);

F-垃圾管道的截面积(m2);

Lmax-垃圾高峰时垃圾每日在管道内堆积的高度(m/d)。

附录二

固定的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式中 S-堆积转运场地的用地面积(m2);

H-垃圾所需堆积的时间(d);

R-堆积转运场地服务区域内的人口数量; C-实测的人日平均垃圾排出重量(t/人·d);

D-实测的垃圾平均容重(t/m 3);

L- 堆积转运场地允许的堆积(或填埋)高度(或深度)(m)

K1- 堆积(填埋)系数,与作业方式有关;K1=035~07

K2- 堆积转运场地利用系数。K2=065~08

附录三

垃圾、粪便码头岸线长度计算公式

L=Q×q+1

式中 L-码头岸线计算长度(m);

Q-码头的垃圾(或粪便)日装卸量(t);

q-岸线折算系数,参见表 422 (m/t);

1-附加岸线长度,参见表 422 (m)。

附录四

垃圾最终处置场用地面积计算公式

式中 S-最终处置场的用地面积(m2) 365-年的天数;

y-处置场使用期限(y);

Q1-日处置垃圾重量(t/d);

D1-垃圾平均容重(t/m 3);

Q2-日覆土重量(t/d);

D2-覆盖土的平均容重(t/m 3);

L-处置场允许堆积(填埋)高度(m)

c-垃圾压实(自缩)系数,c=125~18;

K1- 堆积(填埋)系数,与作业方式有关,

K1=035~07;

K2-处置场的利用系数 K2=075~09

附录五

本标准有关术语解释

一、境卫生设施

凡具有从整体上改善环境卫生和限制生活废弃物影响范围功能的容器、构筑物和建筑物等统称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2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

3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和工作场所等。

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凡供人们在公共场所使用并具有收集和临时存贮生活废弃物功能的容器、构筑物和建筑物统称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可分为以下几类:

1公共厕所;

2化粪池;

3垃圾管道;

4垃圾容器、垃圾容器间;

5废物箱等。

三、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凡是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在收集、运输、转运、处理、综合利用和最终处置生活废弃物所需的构筑物、建筑物和基地统称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可分以下几类:

1垃圾转运站;

2垃圾、粪便码头;

3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

4垃圾最终处置场;

5贮粪池;

6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7进城车辆清洗站等。

四、环境卫生基层机构和工作场所凡是在城市或其某一区域内负责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和环境卫生专业业务管理的组织称为环境卫生机构。环境卫生基层机构一般是指按街道设置的环境卫生机构。

环境卫生基层机构为完成其所承担的管理和业务职责所需的各种场所称为环境卫生基层机构的工作场所。

五、气力输送垃圾管道系统利用空气压力(正压和负压),把居民的生活垃圾从垃圾投放口沿封闭的管道网络输送到垃圾收集存放设施并具有动力源的管道系统,称为气力输送垃圾管道系统。

六、垃圾间多层或高层民用建筑中用于收集存放垃圾、垃圾容器的专用构筑间,称为垃圾间。

七、垃圾容器间单独建造或依附于主体建筑建造的用于放置可移动式垃圾容器的构筑间称为垃圾容器间。

八、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把城市居住区一定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存放并转装到垃圾收集运输车上的构筑物称为小型垃圾收集、转运站。

九、垃圾转运站把用中、小型垃圾收集运输车分散收集到的垃圾集中起来并借助于机械设备转装到大型垃圾运输车的,由建筑物、构筑物群组成的环境卫生工作场所称垃圾转运站。

十、垃圾和粪便码头凡具有垃圾和粪便的收集、贮存和水、陆两种运输方式相互转换功能的环境卫生工作场所和设施称为垃圾和粪便码头。

十一、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为适应垃圾产量的变化和自然气候变化给垃圾日产日清业务造成的影响所建造的生活垃圾固定应急收集、贮存、堆放、转运场所称为应急生活垃圾堆积转运场。

十二、垃圾最终处置场为最终处置经综合利用后的垃圾残体或直接采用(卫生)填埋法处置垃圾所建造的场地称为垃圾最终处置场。

十三、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用地为综合利用废弃物所建设的工业加工工厂所需要的场地,称为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用地。

十四、涉外环境卫生设施凡涉及外国驻华机构和外籍人使用的环境卫生设施称为涉外环境卫生设施。

十五、进城车辆清洗站为维护城市市区的环境卫生,在城、郊区结合部建造的供清洗各种进城机动车辆用的清洗设施称为进城车辆清洗站。

十六、无障碍通道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在建设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时修造的能使残疾人所乘轮椅通行、回转的通道称为无障碍通道。

十七、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为满足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作业的需要,在城市道路与各种环境卫生设施之间所修建的过渡性通道称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通道。

《[推荐]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1项目报价:组织推进新项目原材料,产品报价,进行核价、比价,价格评审工作,达成采购成本控制目标。

1 The quotation of the project: organization to promote the new project of raw materials, product price, nuclear price, comparison, price evaluation work, to achieve the procurement cost control goals

2零部件供应商定点开发:配合项目组完成新项目开发过程中的采购业务完成。组织并确认新项目涉及零件的询议价,供应商定点,风险评估及新项目启动会。

2 Parts supplier designated development: cooperate with the team to complete procurement to complete in the process of new project development To organize and identify new projects involving parts of bargaining, supplier of fixed-point, risk assessment and a kick-off meeting for the new project

3 项目开发阶段:主导开发阶段,主要包括样件订单下达与跟踪,零件开发状态跟踪,紧急样件协调新零件主数据发布,问题整改及及项目进度的管控和执行。

3 The development phase of the project: the leading development, mainly including sample order placement and tracking, parts development status tracking, emergency sample coordinate master data release, the new parts and the problem is corrected and the project schedule control and execution

4新项目投产:对所负责项目的供应商开展APQP,PPAP等各项工作进行资料的收集,审核和认可工作,确保新项目顺利量产。

4 The new project put into production, to the suppliers for the assigned project to carry out the APQP, PPAP, etc All the work for data collection, review and approval work, ensure smooth production of the new project

5零件VAVE:协调公司各相关部门有效的推进年底成本节俭,达成VAVE节省的年度指标。

5 VAVE parts: coordinate company effectively advance the end of each related department cost frugality, achieve VAVE's annual target

6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付的任务

6 Actively lead the delivery of the temporary task

在舞蹈中, Wave是一种常见的动作。它的主要动作要求是全身软化成像波浪一样,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各节交替进行相同幅度的动作,也叫波浪。可以作为单独的动作也可以作为衔接的动作。

身体Wave

练wave的时候,可以将整个身体分成头,胸,胯三部分。

第一步:全身站直,头点出去,下身不动。

第二步:然后把你的胸部向前上方送出。

第三步:保持胸部送出状态,腹部也向前送出。

第四步:最后臀部要呈现坐下去的状态。

手臂Wave

第一步:将手肘往下压。

第二步:提起肘部,使大臂和小臂呈现方式接近90度。

第三步:抬起肩膀,手臂呈直线。

第四步:放平肩膀,过度到另一个肩膀,抬起另一个肩膀。

第五步:肩部放平,提肘,使大臂和小臂呈近90度。

第六步:手臂伸直,压住手腕,手指向下。

第七步:抬起手掌,手掌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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