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国家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球范围内,发达地区和国家之所以开展乡村振兴,是因为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发展差异导致发展停滞。
中国的城乡差距也很大。根据对其他发达国家经济发展路径的研究,乡村振兴是特别关键的一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也是中国发展新时期党中央领导农业发展的总纲。
德国的乡村振兴之路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其国家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积累了一系列独特的发展路径和模式。目前德国已经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不同地区的乡村都有各自的风俗。德国乡村振兴模式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现在,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乡村改造的经验和策略。
1。用城乡对等的理念进行乡村建设
1965年,原联邦德国颁布“联邦德国空计划”后,巴伐利亚州遵循“城乡对等”的理念,制定了“城乡空发展计划”,按照城乡居民同等的生活、工作、交通、公共服务等目标,规范建设活动。其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规划和行政体制实行平行管理体制,农村和建设管理体制相互独立。
二是制定农村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个人到农村发展,增加农村就业机会;
第三,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宜居的客厅空,创造与城市相当的农村生活和就业条件。
2。把综合开发作为农村发展的途径
村庄综合开发是德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又一亮点。自20世纪60年代初以来,德国在农村建设方面做出了“艰苦努力”。尤其是这种文化价值的挖掘和功能的提升。
随着高速公路和铁路系统等农村配套设施的改善,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随着农村的快速发展,具备通勤条件、风景优美、环境优美的农村成为城镇化的首选。
更何况目前德国的土地整治是从单一向多功能发展的农业生产功能。
3。金融安全系统
近年来,欧盟为农村地区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农业发展和区域一体化政策。一般每个欧盟国家都会根据自己国家和地区的不同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援助。
其中,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上,有相应的财政资金保障德国城乡人口的双向流动。土地交易和居住制度没有城乡差别,农村90%是非农业人口,促进了城乡融合发展。
更何况目前德国的土地整治是从单一向多功能发展的农业生产功能。在财政保障制度方面,强调个人所得税由居住地征收使用的制度,调动全体居民对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农村自我建设和发展能力。
4。刺激全民助农的建筑模式
德国在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特别注重“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人们全程参与可以使他们深刻理解村庄建设的目标,并提出自己的想法。“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想必你们都知道。
只有公民全面积极参与村庄建设,才能全面改善农村社会生活条件,使之宜居宜业,凝聚力不断增强。
1969年,联邦德国颁布《改善农业结构和海岸保护共同任务法》,以贷款和担保的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村景观和自然环境。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德国于1976年修订了《土地整治法》,突出了对乡村特色的保护和塑造。1977年,国家土地整理局正式启动了以“农业-结构更新”为重点的村庄更新计划,其主要内容是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改造房屋,加强基础设施,使村庄更加美丽宜居。
5。以土地利用为核心规划
德国的乡村规划方面,其核心是土地使用的问题,其参考的核心法律法规是《建筑规范》和《土地重划法》。其中,德国政府制定了《建筑规范》和《建筑规范实施条例》,并于1986年将专门的《城市更新法》正式纳入《德国建筑法》,赋予地方政府部门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审批、征用、优先购地等多项权利。
《建设规范》的任务是约束规划范围内和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建设活动,保证因规划引起的建设用地产权关系得到相应调整;但《土地重划法》是根据规划要求,对相关农用地上的产权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整。
外围地区的建筑活动和土地重新分区必须与《自然保护法》制定的景观规划目标相结合。考虑到郊区化的必然趋势,目前德国各地区空结构的发展目标中强调“分散与集中”。
6。人才培养是乡村振兴的可持续之策
德国农民约占全国人口的2%,数量少,素质高。根据网上的统计:
第一,2015年德国农民约10%接受农业高等教育,约59%接受职业教育;
第二,大约31%的人受过中等职业教育。在所有农民中,22%的人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农民硕士证书。
第三,持有这两种“证”的农民可以获得管理和学徒招聘资格。
第四,德国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就业者必须先接受正规的职业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经费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对培训师免费。
德国乡村振兴有哪些值得借鉴的地方?
一系列措施使德国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德国成为世界上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那么,参考德国模式,如何才能让我国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1。城乡一体化和互补发展
在中国,要牢固树立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理念,重塑城乡平等关系;落实优先发展要求,吸引资源要素向农村转移,为产业向中小城镇和农村集聚创造条件。
2。建立城乡居民双向流动管理制度和农村建设支持政策
各地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时,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要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户籍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创新,盘活资源,有序推进城乡人口双向流动;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按居住地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增强居民归属感和责任感,增强农村发展建设能力。
3。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农村价值,实现农村特色的多功能发展
把握不同区域的乡村资源特点,挖掘不同层面的乡村生态、养生、教育、休闲价值,精准制定特色鲜明的综合解决方案和特色鲜明的乡村规划设计方案,避免千村一面,保持乡村魅力。
4。城乡规划方法和严格的农村制度
目前,我国正在积极倡导和推进“多规合一”,需要通过调整部门职能尽快理顺关系,摸清土地资源底数,顺利推进“多规合一”的实施,构建良好的城乡关系。严格落实非建设用地管理控制制度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促进农村建设更加科学规范。
5。保持历史耐心,广泛的公众参与,平衡各方利益
发挥村民智慧,反映村民意愿,让村民充分参与规划和实施过程;尊重乡村建设规律,坚持示范引领,根据各地农村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乡村精品;要强化乡村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常驻规划师长效服务和跟踪制度,提高规划约束力和实施效果,协调各方利益与规划目标。
6。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农村社会的全面建设
大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和经营主体培育,重视村民综合素质教育,提升村民对农村价值的综合认知,提升参与美好家园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农村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改善社会保障条件;充分发挥农民合作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