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第1张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简介: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图]服务对象个人办理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5号)。流动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办理条件1。流动人口成年的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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