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驾校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

公交驾校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第1张

公交驾校科目三评定标准。公交驾校考核标准介绍科目三:1。综合评价标准a .考试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1)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帽;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行驶时,骑行车道中心实线或车道边缘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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