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并不熟悉劳务派遣和用工制度的区别。今天小龙虾就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两者的区别。
1.定义差异:从名称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和用工制度的定义明显不同;
2.合同签订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签订合同,雇佣制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3.形式差异:就业方式、就业时间、就业数量存在显著差异。
一、定义区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的一种用工形式。
聘用制度:聘用制度是以合同形式确定单位(更多的是行政单位)与员工之间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聘用制度,即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属性。
显然,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人事业务,更类似于租赁关系,是一种新型的行业,是一种跨地区、跨行业的招聘。
当然,不仅仅是事业单位,其他一些单位也有合同制员工。
二。签订合同的差异受聘员工直接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单位负责缴纳相关社会。发生工作纠纷时,受聘员工和工作单位都会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申请仲裁。
特别是事业单位系统的员工也属于聘用制,但是不能申请仲裁,所以要按照公务员法来管理。
劳务派遣员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个人,与所在工作单位无关。各种社保的缴纳也是由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办理,争议仲裁也与工作单位无关。一般劳务派遣公司都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可以保存)。
三。形式差异1.聘任制是我国的基本就业方式,也是最常见的就业方式。劳务派遣是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理论上只能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工作。
2.理论上(实际并非如此),劳务派遣的临时性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而雇佣制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3.对雇员人数的限制。用工制度对员工数量没有限制,对劳务派遣工数量有限制,一般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10%。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所称临时性工作,是指持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是指在劳动者因脱岗或休假无法工作的一定时期内,由其他劳动者代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
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岗位时,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用人单位公示。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派遣员工数量,使用的派遣员工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总数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数量和使用的派遣劳动者数量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比例的用人单位,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文/来源:小龙虾